继东濠涌、猎德村等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高价补偿,广州拆迁补偿再刷新纪录!昨天,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出炉,并将于今天开始为期30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咨询及建议。
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第一阶段规划用地涉及住户约70户,规划采取货币补偿和住宅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两种补偿方式都将根据房屋被征收人所交房屋的时间先后等,进行不同程度的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其中,框架式结构的房屋屋主若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最高可以获得每平方米2.14万元的补偿。据悉,这也是广州市三旧改造项目所涉及的房屋征收首次超过2万元/平方米的补偿单价。
据了解,大小马站书院群是目前广州仅存规模最大的清代古书院群,位于广州市中心的北京路商圈核心区。去年,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与更新项目纳入广州市未来5年重点发展项目,规划以其为载体,形成广府文化体验空间和重要文化地标。去年底,《广州市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与更新规划》正式通过广州市名城委审议。
截至目前,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第一期工程已完成立项,其中第一阶段用地已取得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781平方米,涉及流水井31号、南朝街2-4号门牌房屋,约70户。
《方案》征求意见稿称,为力争补偿方案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可操作性,越秀区政府从1月8日开始在项目范围内,在被征收范围内及越秀区信息网站,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30天的公示,并在流水井社区居委会(流水井21号地下)设点接受群众咨询。
焦点1
产权调换 珠光路北侧安置房预计明年底建成
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则可以在珠光路北侧安置房项目进行房屋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产权面积按照“选择最接近原套内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进行,但要求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原有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
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部份按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属于公用分摊的超建筑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按3900元/平方米与被征收人进行结算。
另外,选择产权调换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搬迁,亦可获得相应奖励。如果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5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按700元/平方米奖励。在这个时限之后的10天内(第二阶段)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仍可以获得400元/平方米奖励。不过,被征收人在第二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后签订协议的,则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在选择产权调换后,安置房如何选择?《方案》征求意见稿称,将考虑根据被征收人签订协议时间,分二个阶段组织被征收人通过摇珠确定选房顺序,并向被征收人发放《选房顺序证明》。被征收人根据选房顺序选定安置房。第一阶段是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50天内签订协议的;第二阶段是在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10天内签订协议的。其他由征收实施单位另行组织选房。
越秀区方面介绍,目前,安置房项目已全部完成拆迁及土地平整,并启动了施工工程建设,已完成基坑开挖。预计该安置房于2014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焦点2
每平方米最高补偿2.14万元货币补偿
根据《方案》征求意见稿,框架结构房屋的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参考价为18000元/平方米,为鼓励房屋屋主尽快搬迁,越秀区还将根据房屋被征收人所交房屋的时间先后等,进行不同程度的“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若被征收人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0天内(第一阶段)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给予2200元/平方米搬迁时限奖励,同时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产权面积还可以获得1200元/平方米的改善居住条件的“征收奖励”。
按照这样计算,若框架式结构的房屋屋主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最高可以获得每平方米2.14万元的补偿。
按照不同征收阶段,如果被征收人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2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除了同样获得“住宅房屋补偿标准”及“征收奖励”外,也可获得1100元/平方米搬迁时限奖励。不过,被征收人在第二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后再签订协议则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无产权房补偿奖励不打折扣
华侨房屋补偿增加5%―10%
对于无产权资料的历史用房等建筑补偿标准主要分为两类。《方案》征求意见稿称,一类是无产权资料的历史房屋,但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住宅房屋,参考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或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为确认依据,按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的60%计算,奖励按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另一类是对无产权资料但属生活必须使用的简易设施,按5类标准给予材料补偿:框架结构:13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12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10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有墙体):55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无墙体):250元/平方米。
对于华侨房屋的征收,包括征收属落实侨房政策发还产权的华侨房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至1994年12月31日止用侨汇购建的华侨房屋,住宅房屋按货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非住宅房屋按货币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给予货币补偿。(记者/陶达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