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3年想辞职,采取旷工手段。旷工16天以上,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赔偿,怎么赔?谢谢
1。如你想辞职,你的行为属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旷工手段手段属错误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条文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面即时解除劳动合同。3。提醒你注意,按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1982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所以建议你先到公司报到,按正规手续办理离职,可拿到你的离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