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 敏
“仁爱”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许多好的道德传统遭遇信任危机的挑战,而现代社会公益慈善的理念又处于启蒙阶段。最近儿慈会风波再次说明,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走向规范、开放的正轨已刻不容缓。
郭美美事件发生以后,似乎公众对公益已经没有信任感了。但在我看来,这恰恰是中国公益事业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发展契机。公益慈善的健康发展,既不能寄希望于道德层面的感召,也不能由政府一家包办,而应建立一套允许社会参与的开放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慈善机构更像官办组织,缺少透明度,运作起来和政府机构、事业单位没有多大区别。尽管这些公办的基金会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这样的体制下容易缺乏创新,以及草根的、艰苦的、细致的必要工作。
公益事业需要进行深刻的改革,让更多民间机构参与进来,在运作上更开放、更透明、更创新。政府应更多地从直接操作公益事业中解脱出来,从公办公益机构中逐渐退出来。政府制定政策,通过服务外包,实际操作则由民间公益机构进行,还原公益慈善其本来面目。这样我国的公益社会才能发展的更健康、更大、更强。
从目前的很多政策来看,我们看到了公益事业向好的趋势发展。最近国家领导人提出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不仅企业需要管理,社会也需要管理,也需要有不同的组织、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模式来做,一些老旧的思维也应该抛弃。比如,现在很多人认为,做公益就应该像苦行僧那样,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想法。在国际上,做公益本身是一个体面的职业。福特基金会的雇员跟国际组织的雇员收入水平是差不多的,否则就找不到专业人员,做不出专业的事。公益本身就是一个事业,是一个正常的工作,一个能够拿到体面收入的工作。像发达国家,有10%的就业是在公益领域。
此外,不仅是慈善事业,要进行社会的创新,要进行民生工程建设,包括慈善在内的社会组织是不可或缺的。
我们以前搞的是“大政府”,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但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发现有些事自己不该管,也管不了,于是便逐步放权。放权经济领域,就产生了民营经济。放权社会领域,就产生了社会组织。因而,社会组织的发展其实是社会改革的必然。
近几年来,政府开始在社会管理方面逐渐放权,社会组织加快了发展。比如在汶川地震后的救援中,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工作,公众也发现有些事无须等政府来做,完全可以自己先动手。但由于之前社会组织社会化程度低,总体而言,我国社会组织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远远落后于经济领域的发展。
政府可以在一些社会福利上,率先将服务外包给社会组织。但社会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政府购买其服务是否意味着社会组织可以商业化运作?其实非营利性和商业化运作并不矛盾,社会组织可以用企业的方式来做公益。但必须明白社会组织商业化运作的收益不是为了给股东分红,也不能给股东分红,而是为了扩大公益事业。
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自主性。社会组织的发育程度即是自主性的重要标杆。换句话说,社会组织发育得越成熟,这个社会的自主性也就越高。▲(作者是国务院参事、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