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奉民一(民)初字第1769号
原告林某1,男。
原告林某2,女。
原告林某3,男。
原告林某4,男。
原告林某5,男。
原告陈某,女。
上列六原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魏某,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男。
被告杨某,男。
上列二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某军,男。
上列二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王某龙,男。
被告向某,男。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俞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林某1、林某2、林某3、林某4、林某5、陈某诉被告王某、杨某、向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