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七年房产证咋没注销

2013年01月17日13:35        齐鲁晚报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见习记者 肖龙凤

  近日,家住槐荫区的李女士为办房产证着实折腾了一番。2012年7月,她去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原来房子属于拆迁房,但由于一直未拆迁,房产证尚未注销,现在的房子成了“二套房”,要多交6750元契税。经多方协调,同意在网上注销她的老房证,新房终于可以按首套房办房产证手续了。

  搬迁7年了

  老房证没注销

  2005年在纬六路拓宽工程中,李女士的丈夫杨先生与济南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签了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从位于纬六路64号的家中搬了出来。

  同年,李女士夫妇全额付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总价45万元,面积为104平方米,并于2006年搬进新家。

  李女士新房子房产证的办理经过了一些曲折,她去房管局办房产证时才知道,纬六路的拆迁房还没注销房产证,现在的房子成了“二套房”。

  按照相关规定,二套房无论大小,都按3%收契税,而首套房(家庭唯一住房)在90-144平方米之间的,契税为1.5%。若按“二套房”办理房产证,就意味着李女士要多交6750元。

  “房产证早就上交给拆迁办了,这么多年了怎么还没注销呢?”李女士一头雾水,可要不多掏这6750元的契税,也就无法办理房产证。

  多方协调后

  网上注销老房

  据济南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当年纬六路拓宽人行道工程中只用到西侧一栋东西朝向的楼,以及两座南北朝向的楼的西侧半个单元。对剩下的楼原打算予以加固,但居民嫌房屋破旧,全体签名要求予以拆迁,于是就为他们办理拆迁。结果后来又剩了4户尚未搬走,所以南北两座楼的拆迁工作一直没有完成。按照相关规定,应该等整栋楼都拆迁完毕,才能一起办理房产证注销。

  1月9日,记者来到纬六路64号,发现确有南北两座楼尚未拆迁,但楼上大部分门窗已拆除。

  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济南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槐荫区拆迁办等相关单位了解到,经过多方协调,可以为李女士一家办理权利注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权利注销,是指在房屋未灭失的情况下,仍不能注销其房产证,但可以在网上将其房产信息删除,并为其开具首套房证明,这样李女士现在的房子就是首套房,不用多交钱了。济南市房管局表示,槐荫区拆迁办持拆迁许可证、拆迁协议、济南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书等材料,可以为李女士办理权利注销。

  1月14日,济南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委托书已经准备妥当,可以办理注销手续了。

  来源:齐鲁晚报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拆迁资讯知识排行榜
拆迁资讯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