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事致扬言杀人,弱势群体的路在何方

2013年01月17日13:39        红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湖南男子因不满家乡拆迁问题,扬言要在广州幼儿园和中山大学制造血案。(1月15日《晶报》)

  消息传出之后,立马在微博上开始扩散,很快一场近乎社会性的恐慌开始被掀起,而兼有“中山大学”和“幼儿园”两个关键词的中大幼儿园,更是在中午就开始提前放假。

  新闻以恐慌开篇,以微博与教育局的短信为扩散渠道,以嫌犯自首结束,广州全城平静的生活突起波澜,因有前段暴徒杀害学生的事件做背景,广州的应急反应倒也是中规中矩。

  网络上关于此事的评价,大抵上态度清晰,让为当事人个人世界的事情不应迁怒于他人,这种是非判断是如此可贵,甚至涉事者本人亦有清晰认识,其亲友称这么做只是为了引起关注。

  对这件事该如何处理,广州方非常巧妙的将矛盾击鼓传花,当事人被交给湖南警方。湖南警方将如何处理这则并未实施的杀人案,显然将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所以不管如何处理当事人,都将在中国民间维权史上成为意义深远的事件。

  如果借机以制造恐怖的名义将当事人重责,可能亦将承受网络民意的反弹。有一个现实不容忽视,即弱势群体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说传统的渠道畅通,则不至于剑走偏锋,逼人上演出下跪维权、跳楼维权、自焚维权、运猪维权等诸多令国外人叹为观止的维权悲情大戏。

  在媒体日益发达的今天,许多利益受损者借助媒体的放大效应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权益,这应是此案当事人诞生出扩散恐怖信息的最直接原因。再如前不久的民工开新闻发布会讨薪,可算是对媒体的另类运用。但更令人深思,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何以维权要靠媒体,反腐要靠情妇与小偷。

  这个新闻引起广泛的关注,那是因为它切中我们的软肋——社会的安全感在哪里?如果不是当事人事前大张旗鼓地宣传而是突然下手杀人,则这社会风险算谁酿成?答案不言而喻。因此,在审判涉案当事人之时,政府除了疏通社会的维权通道,安抚民众的过激情绪,更为重要的是要将一切暴行背后的动因逐一清理。否则,终有一天,无辜者将因政府的短视、开发商的逐利而流血。届时谁来叹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严惩当事人或许能换来广州一时松口气,但若民众权益不能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则地不分南北人不分民族,只要我们走上街头,人人皆自危。

  文/宁新春

  (原标题:拆迁事致扬言杀人,弱势群体的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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