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拆和上访都和党员资格挂上了钩,在这种规定里,党员合不合格不是问题的关键,教育他们“听话”才是核心。整肃党风的调子里,基层权力填的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词儿。
本报评论员 王昱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广东多地出台规定,党员参与集体或越级上访,本人或亲属不配合拆迁工作都将在考核中被“一票否决”,予以除名。
广东推行这样的试点,名义上似乎是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近日提出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要求,但如“抗拆就予以除名”这类规定,却让人感觉,这与其说是在严肃党纪,不如说是在借题发挥,是基层政府权力的野蛮扩张。
广东省这些试点地区出台的规定,在理论上就是经不起推敲的。像“党员家属必须配合拆迁工作”这样的规定,隐约透出一股古代“连坐法”的味道。党员和其家属虽然存在亲属关系,却是相互独立的行为个体,党员没有权力要求家属放弃拆迁时应有的权利。家属不拆迁,就开除本人党籍,没有整肃党纪该有的凛然正气,倒充满了要挟的味道。再者说,就算是党员本人,也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上访权和居住权都是法律赋予的,维权就要被开除出党,是不是太离谱了点。
其实,对这些地方政府来说,“整肃党纪”不过是幌子,“拆迁工作进行困难”恐怕才是背后真正的原因。本来,无论拆迁还是上访,国家都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照章办事即可,何必借助他物?但对一些官员来说,平等协商、依法办事显然没有说一不二来得舒心。于是抗拆和上访都与党员资格挂上了钩,在这种规定里,党员合不合格不是问题的关键,教育他们“听话”才是核心。整肃党风的调子里,基层权力填的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词儿。
党纪的确需要整肃,但总不应有双重标准。帮助女儿坐吃空饷十余万的山西省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不但没影响党籍,反而在被免职两个月后就出任忻州市环保局副局长,陕西“表哥”杨达才也是纠结了半年才被开除党籍。面对这些贪腐官员时,一票否决的精神哪儿去了?在“闪电复出”“异地为官”“新闻烂尾”频发的今天,严肃党纪,显然应先从这些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的蛀虫开始做起。否则,如果对贪污腐败不闻不问,却收缴了普通党员捍卫自身权利和申诉的空间,不仅起不到整肃党纪的作用,反而会因公权力的无限扩张,导致依附于其上的腐败愈演愈烈。
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是新一届党中央的工作重点。而作为执政党,对党纪的主要威胁来源于对公权力的随意使用。因此,严肃党纪应与限制公权力相结合。而反观广东省一些试点的做法,无论是对基层党员要求的严苛,还是模糊语义中留下的“人治”空间,都是在给公权力的滥用大开绿灯。这种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的做法,值得人们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