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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大彧:以反腐败实际成效提升公众幸福感

2013年03月07日09:06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反腐败不仅在于惩处了多少贪官,更在于通过大量丰富的实践探索,从制度设计、完善反腐立法等方面找到突破口,建立起有力、有效的反腐工作机制、制度措施和法律体系。严惩贪腐不仅提高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也必将大大提高公众的幸福感。”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昨天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指出,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温家宝表示,要坚持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在温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再次看到了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也发现了一些很能说明问题的数字——过去五年,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保持经济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接近翻番,从26.6万亿元增加到51.9万亿元,跃升到世界第二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8%、9.9%。这些数字让我们可以静下心来回想——过去五年中,伴随我国宏观经济数据的突飞猛进,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

  为什么我们需要确凿的宏观经济数据,来帮忙“叫醒”我们的幸福感?因为平时所见所闻所经历的一些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一定程度上降低甚至埋没我们的幸福感。和前几年全国“两会”一样,今年全国“两会”上,反腐倡廉仍然是代表、委员提交议案、提案、建议涉及最多的重要议题之一,也是公众关注度最高的公共议题之一。事实上,腐败的影响,已成为发展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其中一个研究方向就是,腐败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有关研究甚至已经量化证明,腐败降低了居民的幸福感,“腐败见闻”对居民幸福感有溢出效应。

  其实,即使不通过量化的数据,也很容易理解腐败降低公众幸福感的道理。在腐败频发的社会,本应造福百姓和社会的国家财产,却被少数贪官污吏瓜分私用,纳税人心中当然有气,哪里还能自觉幸福?

  3月4日,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时强调,反腐败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一个阶段接一个阶段地抓,坚持住、可持续,积小胜为大胜;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害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此前,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1月11日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反腐败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领域易发多发,究其原因,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着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一方面是大力度反腐,同时腐败现象却屡打不绝,要破解僵局,必须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腐败分子也不断变化敛财手段,一些腐败手法变得更加“高级”或隐秘,另一些“小腐败”或变相腐败,如以作报告、讲学的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借开会、考察之机公款旅游,违反规定购建、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等等,看似无伤大雅,实际上也有很大的腐蚀破坏作用。反腐败与腐败分子处于长期、艰苦的较量中,反腐斗争难以速胜,但是,反腐败斗争要在持之以恒中给公众以信心,在“润物细无声”中给公众以力量,以一份又一份“反腐清单”,给公众以实际的幸福感。

  从长远看,反腐败不仅在于惩处了多少贪官,更在于通过大量丰富的实践探索,从制度设计、完善反腐立法等方面找到突破口,建立起有力、有效的反腐工作机制、制度措施和法律体系。反腐倡廉,反映了公众的心声,已成社会各界的共识和期待。严惩贪腐不仅提高了人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也必将大大提高公众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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