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委托要求的权利,即投资者的委托要求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有按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如交易佣金等。
(3)对违约或损害经纪商自身权益的客户,经纪商有通过留置其资金、证券或司法途径要求其履约或赔偿的权利。
同时,证券经纪商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了为委托人服务和公平买卖的原则,例如:坚持信誉为本、客户至上;坚持客户优先、委托优先;坚持为客户负责,但不代替客户进行决策;坚持公平交易,不得以非正当手段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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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经纪商的条件
证券经营机构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经国家证券管理机关批准的可以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法人。 (2)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承担从事证券代理业务风险的能力。 (3)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4)有固定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