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省物价局制定、出台《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新标准将自2013年4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据悉,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分为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其中,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为100~1200元/小时,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如果承办律师在2人以上,则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而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则分为,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等六种收费方式。
据介绍,第一种是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为,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 800~6000元。若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据悉,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第二种是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为,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6000元;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12000元;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1500~10000元;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收费1200~10000元。此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每件800—6000元;财产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不超过4%;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不超过3%;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不超过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不超过1.2%;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不超过0.7%;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0.5%。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
(二)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1000—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1000—6000元;
3.审判阶段:每件收费1500—12000元;
4.刑事自诉案件:每件收费1500—10000元;
5.担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收费1200—10000元;
6.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10000元。
(四)直接代理各类案件的二审或再审,按上述标准收费。
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可酌情减收律师服务费。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的收费标准:每件不超过6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六)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前述最高标准的5倍。
二、计时收费
(一)收费标准:100—1200元/小时。
(二)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承办律师为2人以上的,应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三)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在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为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