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雪涛一直致力于精神卫生领域的研究。
5月1日,民间呼唤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新法的成功实施也有深圳律师的一份功劳。深圳公益法律机构 ——深圳衡平机构的创始人、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雪涛团队10年来一直致力于精神卫生领域研究。正式实施的《精神卫生法》确立了“无危险不收治”的法治原则,这也意味着困扰社会已久的“被精神病”现象成为历史。
“邹宜均案”让她开始关注“收治”
这些天约访黄雪涛不太容易,要找她的记者与机构很多,作为一名长期致力于精神卫生领域的研究学者、国内多个引起高度关注的“被精神病”案件的代理律师、“精神卫生法”的建言者,这位深圳中年女子引起了国内不小的关注。
“我没有太复杂的经历,1991年在深圳大学读完本科,后来读了北大的法学硕士,再后来就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回国后这些年一直在做推进精神病人立法方面的工作,做了快10年了。”黄雪涛在简单装修的办公室忙个不停,随处可见的都是有关“精神卫生法”的相关材料。
“2006年深圳发生的邹宜均案是我代理的第一宗涉及‘被精神病’的案子,曾经引起过全国对‘被精神病’的关注,这个案子影响了惠州女子邹宜均的一生,同样也影响了我的人生。”
邹宜均案的确是当年的轰动事件,邹宜均从华南师大毕业后,一直从事素食文化推广及佛学文化网站经营。2006年离异后,被家人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治疗,禁锢广州、中山两地长达3个多月,邹宜均为此进行了血泪抗争,从广州某心理医院出来以后心灰意冷,在湖北削发剃度,法号果实法师。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估计,中国各种精神病患者逾亿人,其中0.16亿人为重症患者。“这么庞大的群体,我们应当如何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对精神病人的界定与收治,我们该做怎样的改进呢?”黄雪涛这样发问。
“在邹宜均案中,她是否有精神病没有成为在法庭上辩论的焦点,我们更多地强调收治的动机与程序,精神病人也是人,法律也应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很多时候,他们的权利往往会被健全人忽略甚至误判,邹宜均当时在庭上的痛哭让我深深震撼,对于精神卫生层面的立法我们动得太迟,我们都正笼罩在被收治的恐惧之中。”
邹宜均出来以后,直到现在,她都不敢单独待在深圳以及周边城市,她总是说“害怕、恐惧”,她削发后心里都一直藏着一个阴影:连家人都会“绑架”自己,还会有什么安全可靠的人可以相伴呢?
2005年广州富商何锦荣被妻子送往精神病院收治的案子也是黄雪涛代理的。何锦荣是一位拥有千万财产的民企老板,当年他与妻子陈某吵架,陈某认为丈夫有暴力倾向,陈某和儿子在派出所打电话给广州某脑科医院要求收治丈夫就医,何锦荣自此失去自由,直到1个月后才被老母亲接出医院。随后,何锦荣到重庆作精神病鉴定,结果被诊断为“未发现有精神病性症状”。
黄雪涛说,邹宜均、何锦荣碰到的问题其实都是相同的——强制收治手段的滥用,只要有人愿意付钱,精神病院医生就有可能理直气壮地把“病人”收治。还有一个认识的死结是:“精神病人”都宣称自己没病。如果收治以后说自己没病的往往就是患有精神病,这更会加重强制收治的可能,解除强制收治的唯一办法就在于送治人,送治人不松口任何救援都会变得困难重重,这使得精神病院有了“契约型的监狱”的色彩。
与“飞越疯人院”的徐武成了朋友
2011年6月10日对于黄雪涛来说是一个特殊日子,她代理的当事人、也就是武汉成功“飞越疯人院”的徐武这天出院,同日,《精神卫生法(草案)》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有关精神卫生领域的国家立法工作进入新里程。
对于徐武这个名字,不少人都不陌生,黄雪涛代理这个案子时,徐武已就自己的精神病问题抗争多年。2011年4月19日,徐武“飞越疯人院”从精神病院逃走,行前还给黄雪涛打了电话,希望在广州找律师帮忙重新进行医疗鉴定证明自己没病,还准备找新闻记者公开自己的遭遇:遭到前上司、原单位的“迫害”,被非法收治在精神病院长达4年等等,但徐武最后还是在南方电视台被武汉警方以“涉嫌危害社会安全”带走。
“徐武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老实说,我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十分的把握,但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不必对此纠缠不放,我们应认识到他不是一个罪犯,我们应该有更理性的方式去对待而不是忽略他们的权益。”
黄雪涛告诉记者,事后武汉方面组织了中国目前精神病鉴定方面的顶尖专家对徐武重新进行了医学鉴定,确认徐武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但通过此事,徐武家人要求承担监护责任并办理了徐武出院手续。
徐武出院后,一直与黄雪涛保持通讯联系,徐武告诉黄雪涛,他一直在家里休养,少有出门,以求养好身体。黄雪涛说经常在微信和微博上看到徐武的更新,徐武也会和她打招呼,有什么事情也会问问她的意见,徐武把她当成了可以谈心的朋友。
此后,黄雪涛也将徐武案纳入研究系统,为保持这方面研究的持续性,黄雪涛成立公益法律性质的深圳衡平机构,专门研究中国精神卫生立法层面的工作。
为《精神卫生法》的修订提出八项建议
《精神卫生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深圳衡平机构也组织了专家对此进行公开回应。黄雪涛当时把历年的案例都调了出来,每个案例都进行了归纳与总结,结合专家们的意见,最后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书送达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
这份《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指出:国内的精神病收治制度有8条主要漏洞,一是强制收治没有门槛,包括轻微精神病人、疑似精神病人在内的所有人都可以被收治。这与国际社会通行的“有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或危险”标准不符;二是强制收治没有程序规范。医院可以在从未见过当事人、从未做出诊断的情况下,派人将当事人用“绑架”的方式收治。三是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医院以精神病人缺乏“自知力”为由,否认个人拒绝住院的权利,不承认有精神病,成了一个人有精神病的表现。四是不经法定程序推定监护人等。
黄雪涛说,这里面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精神病的收治去法律化,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医学问题、是个医学的判断。现在用法律来限制他的自由就有问题,非自愿的治疗是对他自决权的否定,你自愿吃饭是一种享受,被迫吃饭就是一种虐待。
去法律化涉及到重新修改法律范畴,此次精神卫生领域的公开征求意见黄雪涛都参与了,也递交过多次研究报告,提出删除将“扰乱公共秩序”作为非自愿诊断和收治的标准、监护人资格应在紧急收治后要经法院确认、要保障非自愿住院人员的特定委托代理权限等多款建议。
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草案)》,事后黄雪涛团队对照,他们一直推动的法律改革有7项在新法中得到回应:“无危险不收治”的法治原则最终确立、删除“扰乱或威胁公共程序”收治条款、删除“不住院不利于治疗”条款、删除知情同意权限制条件、增加了诉权条款;在修订《刑事诉讼法》方面,新增“强制医疗”程序,将犯罪精神病人的强制收治从原来的警察决定改变为法官决定,新增当事人有权委托法律代表,有权获得法律援助条款。
“7项修订建议也很难讲就是我们单独推动的,应该说这是推进法制进程中很多人共同努力的结果,许多专家学者都进行了参与,我们只是将意见进行了总结、归纳与提交,法制的进程肯定是大家共同推动的。”黄雪涛说。
黄雪涛:希望能长期关注精神病群体
在结束采访时,记者与黄雪涛有了一番对话,黄雪涛对衡平机构倾注了很多心血,但这个机构并不能为她赚钱,记者问及黄雪涛收入,她笑着说:“钱不多,但也不缺,我们生活简单,我的收入还够养活一个人。”
记者:现在新法都颁布了,你的工作也算告一个段落了,还打算做下去吗?
黄雪涛:精神病这个问题牵涉到交叉的学科,而且要求持续地去做,目前国内这个领域材料十分少,几乎是一片空白,我们愿意为这方面做一些探索。
记者:在精神病人与律师之间你希望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黄雪涛:我们的目标是律师和精神病人的代理关系能够被社会确认,这就解决了公民的利益不能随便被代表的问题,如果把这个问题解决的话,那对中国影响十分大。连精神病人的代表都能够有一个清晰的制度化的保护的话,那一般公民的利益代表问题也应该有一个具体可以操作的模式。
黄雪涛最后还道出她内心希望:培养一个好的核心团队长期持续关注精神病群体,只有培养一个能够自身发展的团队,她才有时间去关注其他新领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