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 >

债务重组协议公告

2013年05月09日15:2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与达成重组协议,其公告该如何撰写呢?下面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A集团(600778):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关于公司为E股份有限公司一事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日前分别与中国C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下称"C资产公司")、中国D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下称"D资产公司")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下称"交行")签署《担保债务重组协议》,就本公司为E股份有限公司(下称"E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支行借款10000万元、向建设银行B分行借款8000万元和向交行借款3000万元担保所产生的债务达成重组协议。本公司在重组协议签署后分别向C资产公司、D资产公司和交行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800万元和300万元,共计2100万元。该协议履行完毕后,C资产公司、D资产公司和交行将免除本公司为E公司分别向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支行借款10000万元、向建设银行B分行借款8000万元和向交行借款3000万元担保(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已于200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E公司的担保在2003年度按担保总额的10%的比例计提预计负债2100万元的议案。

  ①中国C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

  企业情况:中国C资产管理公司为具有独立资格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减少损失。

  ②中国D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企业情况:中国D资产管理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和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最大限度保全国有资产,减少损失。

  ③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企业情况: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银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本公司2003年报、2004年(1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3季度报告和年报)、2005年(1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3季度报告)均披露过对E21000万元的担保按10%的比例计提预计负债2100万元的情况。

  ①据此前工商银行B分行与C资产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由本公司担保的E公司欠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解放南路支行10000万元到期债务本金,由C资产公司承接。根据《担保债务重组协议》,本公司就上述担保债务向C资产公司支付债务本金余额(财政部批复的清偿方案记载的本金)的10%即1000万元。

  具体支付方式为:在担保重组协议签署后支付全部1000万元。本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后,C资产公司免除本公司对该债务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②据此前建设银行与D资产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由本公司担保的E公司欠建设银行B分行8000万元到期债务本金,由D资产公司承接。根据《担保债务重组协议》,本公司就上述担保债务向D资产公司支付债务本金余额(财政部批复的清偿方案记载的本金)的10%即800万元。

  具体支付方式为:在担保重组协议签署后支付全部800万元。本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后,D资产公司免除本公司对该债务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③由本公司担保的E公司欠交行3000万元到期债务本金,根据《担保债务重组协议》,本公司就上述担保债务向交行支付债务本金余额(财政部批复的清偿方案记载的本金)的10%即300万元。

  具体支付方式为:在担保重组协议签署后支付全部300万元。本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后,交行免除本公司对该债务所承担的担保责任。

  公司2003年度已按担保总额的10%的比例计提了预计负债2100万元,所以本次《担保债务重组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05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本协议的签订,彻底解决了公司对E担保问题。

  《担保债务重组协议》

  董事会决议

  BA(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12月15日

  相关阅读: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征用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卫彦明等10人为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卫彦明等10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3〕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以姓氏笔画为序): 卫彦明、王常松、白泉民、李静(女)、张坚、张学群、索达(藏族)、阎庆……[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大检察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检[201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以姓氏笔画为序): 池强、刘铁流、何泽中、贾志鸿、崔智友、游劝荣、路志强、薛江武(女)……[更多]

  保监会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保监会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更多]

  相关阅读: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征用土地公告工作,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征用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适用……[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卫彦明等10人为大法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卫彦明等10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13〕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以姓氏笔画为序): 卫彦明、王常松、白泉民、李静(女)、张坚、张学群、索达(藏族)、阎庆……[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大检察官的公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池强等8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检[201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以姓氏笔画为序): 池强、刘铁流、何泽中、贾志鸿、崔智友、游劝荣、路志强、薛江武(女)……[更多]

  保监会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保监会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综合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新责任限额方案内容如下: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债务知识排行榜
债务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