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办理行政申诉案: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检察机关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行政诉讼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
对行政申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从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行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
3、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相关阅读:
人民检察院处理行政申诉案件的程序
人民检察院处理行政申诉案件的程序是: 1.立案 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 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2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3 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更多]
保定律师高宏图代理的退伙纠纷申诉案
保定律师身份:A的代理人。 保定律师拟定的《书面意见》: 答复人:A,男,住高阳县XXX村。 因B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保民二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向贵院提出申诉一案,答复人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保定中……[更多]
江门刑事律师 江门人民法院对哪些申诉案件应重新审判?
江门刑事律师 江门人民法院对哪些申诉案件应重新审判?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作出的。申诉虽然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错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处理的一种请求,但是申诉并不是必然引起人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