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立法动态 >

旅游法10月施行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2013年05月24日11:07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旅游法10月施行 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开始施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16日介绍,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安排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项目,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

  5月16日,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旅游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在规范旅游服务合同方面,尹中卿表示,旅游法对包价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违约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包价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旅行社说明义务、合同解除各种情形以及责任分担,并对旅游安排合同、代订合同、咨询合同和住宿合同衔接做了原则规定。从法律上规定了旅游者与旅行社、组团社与地接社、委托社与代理社、旅行社与履行辅助人之间的特殊责任分担制度。同时还对旅游者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法律责任进行了系统规定。

  尹中卿指出,导游、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关于景区,法律明确了开放条件,要求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对门票价格做出更加细致的规定。关于新兴旅游业态,法律对农家乐、高风险旅游项目、网络经营以及其他旅游经营活动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明确了旅游经营相应的法律责任。

  尹中卿表示,在规范旅游经营方面:旅游法确立了旅游经营的基本制度。对于旅游经营者,法律明确了旅行社许可条件、业务范围、经营规则,规定旅行社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安排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项目,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项目,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者收取费用,不得拖欠导游工资或者服务费。对于旅游从业人员,法律明确了从业条件,要求导游、领队必须持证上岗,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的委派。

  相关阅读:

  旅游景区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法律知识

  旅游景区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法律知识 旅游景区人身伤害赔偿: 2005年5月5日原告吴x景、张x逸与受害人张x渊等17人参加了由被告x健旅行社组织的cc二日自驾游。进入景区游览时天色变阴,原告一行建议导游调整行程,但导游坚持带队上山。不久下起了暴雨,导游没有……[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旅游者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更多]

  武汉一男子为休婚假旅游两次假离婚 弄假成真

  现代社会,除了因为房屋而假离婚、假结婚,更有人为了各种原因而绑架婚姻。近日记者采访,发现有人假离婚的原因让人哭笑不得,可谓无奇不有。有专家认为,婚姻诚信与社会价值底线受到考验。 为休婚假 两次假离婚 张巧(化名)是武汉一家大型国有企业派驻河南南……[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3……[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