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013年07月08日14:1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简单的劳动关系背后却有很多的劳动问题,很多劳动者因为不懂法,往往权益受到侵犯也不知道。本文就劳动者经常咨询的有关试用期、续签期及离职期等劳动关系未稳期间,权益保护问题进行案例解答。

  试用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限制

  曹女士和单位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从2011年9月到2014年12月),其中明确说明去年9月到11月30日为试用期,但在11月28日下班的时候,单位负责人告知曹女士单位与其解除合同。近日,曹女士咨询,单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解答:首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试用期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等第39条和第40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续签期 “签字同意”后亦可反悔

  侯先生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即将结束,单位在合同到期前30天给侯先生发送了续签通知书,侯先生在通知书上签字表示同意。在距离合同到期还剩15天时,侯先生改变想法不想再在这个单位任职。他咨询,签字后自己是否可以反悔。

  解答:《劳动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本案中,职工虽然在“续签通知书”上签字同意续签,但实际此时双方并未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因此职工不应受“续签通知书”的约束。但考虑到单位有可能为续订劳动合同做了相关准备,职工突然反悔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建议职工尽量提早与单位沟通解决。

  离职期 具体日期可双方约定

  王女士所在的公司最近开会说由于经营状况不好,希望职工自谋出路去,让职工签离职协议。因此,王女士咨询是否必须要一个月才能离职,以及对于离职交接工作,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因此,王女士可与单位协商,让单位为其出具交接完毕的证明,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离职时间,法律规定提前30日递交书面离职申请,30日后可以自动离职,单位也可以提前批准职工离职。对于工作交接方面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原则上王女士应当在离职前交接完毕,也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交接日期前交接完毕。

  相关阅读: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三者的区别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三者的区别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三者之间看似区别不大,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三者是有区别的。劳动法律网在本文一一介绍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二种普遍存在的劳动雇工关系,二者虽只有……[更多]

  离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合法劳动关系?

  离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合法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更多]

  公司人事档案是否劳动关系的确立依据?

  公司人事档案是否劳动关系的确立依据?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材料是存在劳动人事行政管理关系的依据。只要没有办理人事档案材料的转移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无法保持劳动人事关系,劳动者也就无法享受相应的劳动人事权利并履行义务。 但在市场经济……[更多]

  丈夫被“炒鱿鱼”,状告妻子讨工资 法院认定双方构成劳动关系(转载)

  郁先生在妻子开的房地产经纪服务部打工,因故被妻子辞退,于是起诉提出诸多主张。日前,崇明县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妻子应支付丈夫 1590 元工资差额。 【 案情回放 】 2007 年 8 月,黄女士与他人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约定双方合伙开办一家房地产经纪服……[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关系知识排行榜
劳动关系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