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户”应不应该分土地补偿费

2013年07月10日15:1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外来户”应不应该分土地补偿费

  邛崃市法院经审理,认定婚后户口迁入某村的王林并不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判决驳回其要求享受土地补偿费的诉讼请求。

  王林婚前系邛崃市道佐乡娄山村村民,2001年9月与蜚虹社区村民陈英结婚后,将户口迁入蜚虹社区。2005年6月,王与陈离婚。同年7月,蜚虹社区按7782元人对本社区居民进行土地补偿费分配,王林未分得土地补偿费。

  法院审理认为,户口是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重要标准,但绝非唯一标准。王林因婚姻在蜚虹社区入户的时间较短,尚未在此处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形态,并至今仍一直享有原住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生存并不依赖于蜚虹社区的集体土地,故不具有蜚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阅读:

  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安置?

  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安置? 拆迁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结算差价。拆迁非居住房屋不实行面积标准房屋……[更多]

  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补偿安置与户口分离,……[更多]

  如何领取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

  如何领取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 拆迁人应当将货币补偿款以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名义存入本市银行,由银行开具特种存款单。特种存款单可以用于支付购房款,也可以兑取现金。拆迁人支付货币补偿款和房屋调换差价款的时间,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未约……[更多]

  浅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浅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房屋拆迁知识排行榜
房屋拆迁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