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四大班子成员向书记行贿的悲哀与讽刺
8月14日上午,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审披露的案情显示,毋保良“政商通吃”,109起案件中,有39起为收受个体建筑商、企业老板的贿赂,有65起为收受当地党政干部的贿赂。令人惊讶的是,萧县四大领导班子成员也被指争相向毋保良送钱。萧县人大副主任朱以书、萧县政协副主席王安民、萧县政协主席陈安源、萧县常务副县长崔宏广等人,也都出现在起诉书中,他们每人送了几万元,理由则是“为了与毋保良处好关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
萧县尽管“资源丰富,环境良好,工农业不断发展,拥有众多风景名胜,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但却是国家级贫困县。多年来,一直摘不掉贫困帽子,原因复杂,出贪官应是其中之一吧。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其县委书记居然“被控受贿800多次,2000余万元”,委实惊人。受贿次数如此之多,平均每次两三万元,也间接说明当地并不富裕。毋保良受贿有个特点,即接受同僚的“进贡”——起诉书所列举的行贿人单位,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其中数额较大的,正是在外界看来油水较多的部门。当萧县几乎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都行贿,可见当地腐败之风何其剧烈,也能推断出当地民众之悲催,因为基层官员行贿的羊毛,必然出在羊身上,搜刮更甚。
调查显示,县委书记岗位已成为腐败的重灾区。以安徽为例,数年前就有媒体披露,先后有18名县(区)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县委书记腐败的主要表现是权力寻租,兜售官帽。县委书记为何易于腐败?一方面是因为县委书记握有大权,有人感叹,“除了外交、军事、国防这些内容没有,他们(县委书记)拥有的权力几乎跟中央没有区别。”权力过于集中,就埋下了腐败的隐疾。另一方面,监督缺位,监督体制形同虚设。“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这句话放在县委书记身上最适合不过。
人们常说一把手不能成为一霸手,一把手应发扬党内民主,应尊重组织原则和程序,应尊重领导班子的声音,而不能唯我独尊,独断专行。但吊诡的是,在毋保良时代,其他班子放弃了对他的监管,仰其鼻息,他想不专断都不行。
监督一旦失灵,权力就会失控。制度不是万能的,落到实处才是关键。前不久,中央主要领导谈到刘铁男案强调:“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动也不动。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把笼子扎结实,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缝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正因为县委书记拥有人权、财权和事权,三权独掌,对其监督更应该有力,制度的笼子更应该严密和结实,否则就必然走向腐败。
谁来监督县委书记?早在2009年,中组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应按程序报经省级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时任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县一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对县委书记的要求和管理,不能按一般的处级干部来对待”。换言之,对县委书记的监管,应该更有力而不是偏软,更严格而不是宽松,现行的制度设计对县委书记的监督不能说没有作用,但一些时候确实失灵,因此应改变县委书记岗位沦为腐败重灾区的状况,除了改变县委书记权力过大,更需要监督真正发挥作用,那些监督人员应该理直气壮,而不是匍匐在地,取悦于县委书记。
郡县治则天下治,县委书记如果贪腐,影响的是一方吏治,破坏的是整个县域的发展,最终遭殃的必是民众。从四大班子成员向毋保良行贿,应该得出沉重的思索。
相关阅读:
环球时报:外媒借葛兰素史克行贿抱怨中国是“大染缸”
环球时报:外媒借葛兰素史克行贿抱怨中国是大染缸 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4名中国籍高管被拘留,1名离境的英国籍高管很可能也涉案。共有超过20名药企和旅行社工作人员被立案侦查。这是近年来最严重的跨国公司在华涉嫌商业贿赂案,它的侦……[更多]
葛兰素史克行贿案调查:巨大利益驱使的赌徒模式
葛兰素史克行贿案调查:巨大利益驱使的赌徒模式 当梁宏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已经距离他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将近20天了。 这十几天,他音信全无,而他的名字带着背后一个尚未求证等待破解的秘密,不断地被搜索、提及,出现在各大头版头条。 对于梁宏来说,……[更多]
为何跨国药企在华行贿成风
导语 昨日,发酵已久的国际制药巨头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高管被调查事件,有了明确结论。公安部通报称,现已查明,葛兰素史克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各种手段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更多]
李龙:查处跨国药企行贿“攘外”还需“安内”
查处跨国药企行贿攘外还需安内 日前,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湖南长沙、上海和河南郑州等地公安机关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涉嫌严重经济犯罪依法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又一跨国药企涉嫌在中国行贿而被调查。此前,强生、西门子……[更多]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