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立法动态 >

《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3年08月20日09:42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者近日从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经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共7章62条的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础上,重点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以及法律责任作了细化和规定。

  定期对危险源进行调查和评估

  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应急办主任张勇介绍,自2007年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以来, 江西省探索建立了一整套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实现了应急组织管理和指挥体系从无到有、应急管理职能从分散到集中、应急管理方式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应急处置手段从相对落后到较为先进、应急工作重点从偏重处置到预防与处置并重、应急协调机制从单一部门应对到跨部门协调联动的“六大”转变。

  “这些适合省情,行之有效的作法、经验,经过总结提炼,已经成为条例的重要内容。”张勇介绍说,江西省自然灾害较为多发,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由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部分规定较为原则,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细节方面规定的比较笼统,因此需制定一部适合江西省省情的地方性应急管理法规。

  张勇介绍说,为防止决策失误引发社会安全事件,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评估。

  此外,条例对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管理进行了层级规定: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制度,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和整体协作能力。

  “条例对应急演练频次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张勇介绍说。

  此外,条例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地震、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洪涝、火灾、交通事故、溺水、触电、中毒、传染性疾病等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开展应急知识教育。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有发布平台

  条例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作出具体规定:即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事发后两小时内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事发后三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条例同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托气象部门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的权限和程序,形成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相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介绍说,条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针对目前重处置、轻预防的现象,预防和应急准备过程中还存在的执行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预防和应急准备阶段的不作为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为了尽量避免与上位法相重复,又不遗漏法律责任相关条款,条例增加了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责任人的处分规定。

  “如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演练、管理危险源等行为,相关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对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魏小琴表示,这就增强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律效力。

  相关阅读:

  《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审议通过 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审议通过 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厅获悉,《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近日获得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青海是中国湿地资源大省,且极具高原特点,对中国乃至东亚生态环境起着重要的调节……[更多]

  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

  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 2013 年 6 月 27 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颁布时间 :2013 年 8 月 1 日 实施时间 : 2013 年 9 月 1 日 第一条 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多]

  北京修订专利保护促进条例 侵权人“再犯”至少罚2万

  北京修订专利保护促进条例 侵权人再犯至少罚2万 在最近举行的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报告了关于《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从专利服务、专利预警、专利侵权处罚……[更多]

  广州拟首推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官员财产申报不实将先停职

  广州拟首推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官员财产申报不实将先停职 广州拟首推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官员财产申报不实将先停职。计划本月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中提出,要对国家机关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任期、……[更多]

  辽宁省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省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人社[2010]483号 各市入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更多]

   湖北省人大近日对《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湖北省人大近日对《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进行审议 谈判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解聘集体合同协商代表;谈判双方可就住房公积金纳入集体合同进行专项谈判;双方可每年就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调整办法等内容进行集体协商 这……[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