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马某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村房屋8间及院落,房屋价款4. 5万元。4年后,马某向法院起诉以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退还房屋。李某认为,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主要在马某,因此马某应赔偿其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马某与被告李某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房屋应予以返还,但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虑到马某作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于我国法律禁止流转范围,其在出卖房屋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其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时于李某作为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当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所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律师评析
因为近几年房地产的大幅度升值,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小产权房”价格便宜,成为很多人跃跃欲试的目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城市建设必须在国有土地上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禁止建设商品房,因此购买“小产权房”无疑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风险。
相关阅读: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 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2004年12月15日 京高法发[2004]391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各区、县法院: 为研究、统一执法尺度,日前高级法院民一庭与审监庭、立案庭联合召开了农村私有房……[更多]
上海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第二庭: 现将《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在收件后及时向辖区法院传达,文件不再下发。在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更多]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2011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 点 30 分,我正在与一位当事人谈商品房退房委托事宜,突然电话响了,是一位张姓当事人来电咨询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事,从对方说话的情绪能够得知当时很着急,从电话里得知,张某被对方起诉了,我要求张某携带案件材料来我……[更多]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 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动迁房(款)?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权人 是否可以主张分割动迁房(款)? 答: 农村房屋动迁中,经常发生动迁部门与 “ 农村宅基地使用证 ” 的户主签订拆迁协议,把所有房屋共有人利益结算在一起,每人享受安置面积按一定金额预扣在动拆迁部门。 由于安置房屋未实际取……[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