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哪些内容?
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时间一般应当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相关阅读:
无需交由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无需交由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无需交由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医患双方对争议的事实认识一致,共同认可医疗争议事件为某一等级的医疗事故; 第二、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明显,损害后果简单确切,无需技……[更多]
医疗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的通知程序是什么?
医疗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的通知程序是什么? 依法作为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包括负责组织首次鉴定、再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和中华医学会。 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通知当事人。通知程序包括: (1)医学会自受……[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哪几种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有哪几种方式?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自行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是指专家鉴定组成员认为自己有回避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也就是说自行回避是专家鉴定组成员负有的一项重要……[更多]
什么叫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什么叫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 医疗机构有义务正确的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把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减低到最小程序。要正确、及时、稳妥地处理医疗事故必须首先制定好处理医疗事故预案。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是指在出现医疗事故后明确处置医疗事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