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立法动态 >

河北省人大通过了《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2日16:05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河北省人大通过了《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经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其他职工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办理登记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条例共十章六十六条,分别就农民工就业服务、劳动合同、工资与支付、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公共服务、权益救济七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基本涵盖了农民工政治、经济、文化权益等方面的全部内容,并且明确了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河北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依据。

  条例尤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作出规定,将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这一痼疾。

  由于欠薪群体性事件90%发生在建筑领域,为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对该组织或者个人招用的农民工,由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预存工资保证金;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未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停止其投标资格、清出建筑市场。

  相关阅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更多]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今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不常回家看看要追责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新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列入了法规。第2章第 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更多]

  财产保全制度中当事人权益保障与平衡

  财产保全制度中当事人权益保障与平衡 「内容摘要」财产保全制度作为一种诉讼程序,既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本身又具有独立的程序价值。财产保全制度应该具有保障当事人权益的机制,并在双方当事人权益之间实现一种平衡。我国财产保全制度在总体设计上,……[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