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立法动态 >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3年10月25日09:39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重庆市江津区畜牧兽医局传出消息,从10月1日起,《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正式实施。

  依照条例规定,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是重庆市出台的第一部为全面提高动物防疫工作水平,切实规范动物卫生监督体系,有效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情的报告与处置、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都出台了更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据重庆市江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介绍,结合今年秋防工作,全区已对各镇街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了有关《条例》的广泛宣传和培训。同时也将根据《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调运监管及养殖环节监管等,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疫”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相关阅读: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

  《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 7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审议了5件法规草案,通过了《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审议了市政府、市高法院……[更多]

  原告夏东华不服被告重庆市涪陵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检疫行政强制案

  原告夏东华不服被告重庆市涪陵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检疫行政强制案原告夏东华,男,汉族,生于1960年11月15日,个体经营户,住重庆市涪陵区公园路99号(身份证号码512301196011150015)。委托代理人陈光银,重庆柯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重庆市涪陵区动物防疫监督所……[更多]

  湖南省总工会诉长沙市卫生防疫站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湖南省总工会诉长沙市卫生防疫站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原告:湖南省总工会。 被告:湖南省长沙市卫生防疫站。 湖南省总工会为解决湖南工人报社等3个直属单位的住宿办公用房问题,于1991年初决定征地建房,并得到了全国总工会的批准。长沙市卫生防疫站与……[更多]

  [刑事责任]对医疗、防疫人员,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如

  对医疗、防疫人员,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的,如何处罚? 根据1991年10月4日国务院批准 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令第17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和责任单位,不报、漏报、迟报传染病疫情……[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