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2013年10月25日16:08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由人来订立的,有的骗子往往把这个最安全的合同变成最危险的陷阱。时下,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一些个人和单位发财心切的心理,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大肆进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坑蒙拐骗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精心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的圈套,使大量公司和个人债台高筑,甚至濒于破产。

  一、各种类型合同诈骗

  1、“组合型”诈骗越来越多。

  现今的合同骗子,已从以往的“单干户”向“组合型”发展,一般由多人合伙,明确分工,进行多头行骗。这种形式的诈骗,往往因貌似合法而更具有欺骗性。 2001年9月,高某等6人为达到诈骗目的,由高某出面借得江西伟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及公司印章后,分别对外假称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员等职务,租用了南昌市某建筑材料公司的四间办公室。他们对外谎称是南昌市某建筑材料公司下属企业,他们分工协作,进行诈骗活动,在短短几个月中,先后骗取了钢材等建筑材料,价值高达288万余元。

  2、“障眼法”以假乱真。

  他们有的虚构单位或冒用其他单位的名称进行诈骗;有的利用私刻公章、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法,使人在不知不觉中上当受骗。2002年,南昌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件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杜某为了骗得巨额钱款,采用私刻公章、伪造货物提单和房产权确认书、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法,骗取南昌某公司与之签订抵押协议,共骗得该公司人民币600余万元。这种采用连环式造假手法的诈骗案,由于障眼程度较高,欺骗性很大。

  3、部分付款做“诱饵”。

  一些骗子利用一些单位离他们路途较远、信息不畅,对他们的身份、信誉等缺乏了解又急于推销产品的心理,以“货到款清”为幌子,签订虚假购销合同,并假意先付部分货款进行诈骗。A、2003年9月,被告人李某等人,冒用南昌市某化工采供站的名义与有关化工公司、单位签订采供合同,采用先履行小额合同或履行部分合同的手段骗取对方信任,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他们共骗得全国各地39家化工厂高达价值为700余万元的化工产品,然后低价销售,分赃潜逃。

  B、 长林挖掘机被诈骗案

  4、谨防融资骗局:披露所谓融资公司如何下“套”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签署委托合同之后才进行细致的工作):指导并辅助中方项目单位/客户组织符合国际标准的项目包装;”

  各位,所谓的“符合国际标准的项目包装”其实主要就是指“商业计划书”。

  笔者有充分的经验可以说,“商业计划书”是被“套”的开始。因为他们的理由很充分:你没有一个“正规的、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业计划书是不可以开展工作的。这是融资的普通法则。

  但与其说“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业计划书,不如说是“符合融资公司要求的”商业计划书。如果你说,我拿到不是你指定的机构来做行否?那他就会说:可以。但拿到投资商那里行不行就是另一回事了。如果不行,那肯定要重做。

  那么怎样才算行呢?他就会说:我们熟悉投资商的好恶和风格。我们来做,或者我们推荐的机构来做,那么成功率可在90%。(这才是他们的真实目的)

  做一份商业计划书的价格吗,如果融资公司来做可以便宜一些的,大概在3-5万人民币。如果机构来做,像其他公司,要3万美金呢。

  实际,做一份商业计划书,不是这样艰难的,只要按照格式,把该说的情况说清楚即可。融资公司之所以要这样摆布你,无非是想套和骗你的钱啊!自己找人花2000就可以给你做一份商业计划书。但问题是融资公司是不会用的,为什么?钱没有骗到啊!

  还有,要提供资产的评估等等啊。你提供的不好用,他说让谁来评估才是好用的。即便最后你们进行不下去了,那么做商业计划书和评估的过程,融资公司也赚了个钵满流油啊。因为那些跟他们合作的机构都有协议回扣的。

  二、“香港亚洲骏豪集团将对项目单位的资料进行润色和按照国际标准重新格式化、数据化。”

  对不起,请交纳费用,我们才润色和国际标准化。瞧,又在要钱了。

  三、“以上项目操作阶段所需的前期费用严格地需要委托方客户(企业或政府)来垫付”

  我们就不明白了:你还没有把我们委托的事给作好,那么垫付资金一说是什么道理呀?好,就算是应该垫付,那么最终不成如何办呢?那他们会说:这个过程谁都需要这样走,谁成不成,最终要看投资商的说法。我们没有给你保票。我们只能做的是尽一切力量来促成你们的交易。总不能我们帮你做事还要我们掏钱吧?

  瞧瞧,多么冠冕堂皇呀,多么正当的理由啊。可就是在这样的正当的理由下,你的要融资总额的3%的钱就流入了他们的腰包。假设1000万,那么20万就拜拜了。

  如果你说:这样吧,我们要付这笔费用。但我们不会支付到你们的帐户上,我们共同到你当地的公证处,把钱存到那里,如果你融资成功,按协议,我们发函让公证处支付可否/(这是最可以鉴别真假融资的手段!!)。那他们绝对不可以答应的。他们会说:你们太不信任我们了。这样吧,打到我们的帐户上来,存单一家一张。

  协议上肯定会说什么,如果融资不成,可退还多少费用。千万不要相信他们能退还你的钱。因为压根他们就不准备退你的钱。如果打官司的话,那你就耗上时间和金钱来吧。三年以后,即便你赢了,可人家没影了!最终的结局就是这样!

  所以,跟融资公司打交道,先交钱是绝对不可以的!一个融资公司连给你运做资本的钱都没有,那可以说明什么呢? 我们承诺付费用。但两个方式:一,融资到位后偿付;二、由公证处公证并保管这笔费用。 除此没有别的方法。如果你执意要给,那么一个被骗的案例就诞生了!

  还有,对方就是没要什么费用,但提出要来考察什么。对不起,费用自理。你们千万不要多情啊,否则烦恼的只会是自己。

  5、中小企业如何防范融资骗局

  狐狸再狡猾,也有露尾巴的地方。创业者在与投资商打交道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1)、这些骗子公司虽然在高档写字楼内,但一般只有一两间房间,办公设施一般,甚至简陋;

  (2)、现在的骗子文化程度和智商较高,但公司员工整体素质不高,甚至不会使用电脑;

  (3)、与你接触洽谈的方式搞得很神秘;

  (4)、你的项目不论好坏,是否具备融资条件,很容易立项,很快表示愿意给你投资,并迅速要求对你的项目进行考察;

  (5)、由其指定的公司为项目方写《商业计划书》以及(指定的公司一般是骗子公司成立的,或与之签订了分成协议的合作公司),这一条是真假投资公司的根本区别。骗子公司就是凭这一条挣项目方的钱的;

  (6)、让项目方做完《商业计划书》和资产评估后,也就是挣完钱后,借口专家论证,然后不了了之或直接告诉你,项目存在什么什么问题,不能投资,或你必须还要达到你根本达不到的条件,才能投资等等;

  (7)、每一个环节,向项目方发出的商务函,甚至意向协议,均不规范。公司的英文介绍材料,写得非常低劣等。

  正规的投资公司不会指定专门的公司为创业者写《商业计划书》,但要求创业者提供《商业计划书》,如写得不清楚,可能会要求创业者提供补充材料或亲自做尽职调查。投资公司如确实想投资该项目的话,一般都是投资公司和创业者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费用共担或由投资公司承担。

  二、如何防范合同诈骗呢?

  (一)、正确地签订合同,预防合同诈骗与合同风险

  信用风险的控制的最后一关,就是正确的签订合同。现在利用合同诈骗的情况非常之多,而且大部分合同诈骗被视为经济纠纷,使骗子们逍遥法外,骗子有了实力后往往会设计更大的骗局。关于如何正确地签订合同,不同的情况自然有不同的要求。

  1、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审查身份就是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真实存在。审查履约能力就是要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实的经营情况。

  2、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

  3、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于履行。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特别是关于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货物价格的约定更要力求表达的清晰、明确、完整,决不能含混不清或者模棱两可,给合同以后的履行埋下隐患。

  4、约定违约条款。违约条款是明确约定违约的责任,为将来可能的诉讼与维权打下良好的基础。违约条款中可以明确约定违约金或欠款的利息。如:甲方未按期完工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5、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争议管辖权条款的约定用于避免对方精心设计的司法陷阱。一些骗子往往在其所在地经营了良好的社会关系,利用地方保护主义逃避法律制裁。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应当约定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约定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如果发生了争议,应当尽快向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如果对方先起诉的,对方的人民法院将首先立案,你将不得不到对方所在地打官司,对财力与精力消耗都比较大。当然也可以选择一个公信力高的机构进行裁决。

  (二)、常用防骗措施

  在经济活动中,遭遇骗子的几率很大,但是防止被骗的措施也很多,下面就我这些年来和骗子斗智的经历,给大家简单提醒一下:

  1.看资质证书

  各类资质证书是企业发展水平的标志,绝大多数骗子没有或者不全,当然也有骗子的证书是全的,但有真有假,如果有必要应该去有关部门了解一下。

  2.看身份证

  绝大多数骗子不敢出示真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注意识别真假证件。

  3.看产品

  是不是和合同上订的样品一样,价值和价格是不是相等。

  4.看眼睛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撒谎的人说话的时候绝大多数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

  5.想一想

  想一想对方做生意的目的,有没有骗人的可能。

  6.查金融机构和汇款的真假

  先查金融机构的真假,主要是通过对方的银行监管局、人民银行查,现在有骗子用伪造的银行名称去电信部门登记电话号码,如果你通过电信部门直接查假银行和汇款那么你就上当了。

  7.试探

  不妨用语言试探对方,例如我同行的朋友是公安部门的经济警察、或者是某某方面的行家,骗子自然害怕。

  8.防调包

  最好是自己运输,收货后人不能离开货物,特别要防止骗子在瞬间用相同或者相近的运输工具调包。

  9.陷阱合同

  主要有承诺农副产品高价回收却不回收、只骗回扣;加工的工贸产品被苛刻回收、故意让活的变成死的、让好的变成坏的、及时的变成不及时的等等。

  10.异地交货

  骗子往往不在双方所在地交货,所以对选择异地交货的生意要少做或者不做。

  11、做生意的第一原则:钱在谁手谁主动,根据这个原则,那些说什么跟你签几百万订单的人,没付定金,先要回扣,你就不要上当了,没有收到钱以前你什么都不要相信,我想很多受骗的人都是没有坚持这个原则,不要被骗子许下的暴利蒙住了眼睛,免不了掉进陷阱。

  12、知己知彼、百战不跆,经验:很多时候接到陌生的电话,说要什么什么大批量的货,还是急得不得了的,你要小心了,这些人先要你报价,然后要你寄样品,再就是音讯全无了,对付:第一、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清楚这间公司,第二、根据第一条原则,寄样可以,不过不可以预付款,采取到付,交易成功后在货款中扣除这些款项,这样最公平,可以最大限度防止那些只要样品,没心交易的骗徒。

  13、坚持所有合同签订在本地进行,经验:很多时候,有些贸易公司说找到了大买家,要你报价,然后不怎样杀价,也不来考察厂家,就要你去他公司签订合同,而且离你几千公里,花了一大笔路费到了那里,然后要你给一万几千金,不给就不签,让你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总结以上几条,明眼人都应该看出:所有骗子跟你的交易过程,都是要你先出钱的,或者你出的钱比骗子多几倍,那只要你能坚持不先出钱,就会避免受骗,但同时不排除损失一些真正客户,但现在这时世,先要不被骗,才一步步赚钱吧。

  相关阅读:

  合同诈骗司法解释

  合同诈骗司法解释 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是指以非法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更多]

  合同诈骗—合同欺诈手段主要有哪些?

  合同欺诈手段主要有哪些?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是不法分子赚钱的一种手段,可谓花样繁多。但这种迷惑也急于赚钱的人们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避免上当,人们只须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 鱼食诱……[更多]

  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的有效防范对策

  合同诈骗的有效防范对策 1、签订合同前,合同当事人要谨慎从事。要通过法律顾问、律师、工商、银行等各种有效途径,摸清对方的主体资格、隶属关系、注册资金、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等,核准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等情况,然后再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排除因假……[更多]

  合同诈骗—合同诈骗之罪与非罪

  合同诈骗合同诈骗之罪与非罪 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鉴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或者仅履行合同小部分,而对的绝大部分无履行诚意以骗取财物的行为。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更多]

  合同诈骗—怎样预防合同欺诈?

  怎样预防合同欺诈? 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 签订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更多]

  合同诈骗—合同诈骗之责任转移

  合同诈骗之责任转移 合同诈骗中的责任转移,是行为人在合同诈骗后,为逃避法律责任,转移原非法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试图将非法的合同行为,通过转换形式让其合法化。如:甲冒用他人公司的名义与乙签订了供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发送数千吨钢材给了甲,甲……[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合同诈骗知识排行榜
合同诈骗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