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我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盛大网络诉请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根据盛大网络向法院递交的诉状显示,《热血传奇》(业内简称“传奇”)是一款由韩国Wemade Entertainment制作,由Actoz soft负责海外发行的网络游戏,一经推出便获得成功。盛大网络自2001年获得了该游戏在国内的运营权和著作权,并在中国大陆地区成功运营了该游戏达13年之久,使得该游戏在国内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并拥有数以千万计的粉丝玩家和巨大的市场占有率。
2013年9月以来,盛大网络发现创思公司开发了一款网页游戏《烈焰》(又称《烈焰传奇》),并在其网站进行了推广和运营,但该游戏完全抄袭《热血传奇》,在作品名称、NPC、角色形象名称、地图场景、技能、动画特效等多个方面与《热血传奇》构成实质相似。此外,创思公司还授权我要网络、恺英网络通过网络平台对上述游戏进行运营和推广,使得众多网友对《烈焰》及其所在网站与原告的著名网络游戏《热血传奇》等系列游戏发生混淆,更令人对游戏的来源也产生混淆,侵犯了盛大网络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盛大网络因此遭受重大损失,故起诉要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刊登公告、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上海一中院将择期开庭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