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读者也许还记得,两个多月前,南京秦淮警方曾收到一名月嫂送来的女婴,称孩子的母亲将她遗弃了。民警在寻找孩子母亲无果的情况下,将她送到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安置。意外的是,2月15日,孩子的母亲在实施扒窃时被秦淮警方当场抓获。被刑拘后,她才坦言自己曾将孩子遗弃,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万分,想把孩子要回来。 通讯员 秦公轩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两女子扒窃被抓现行
2月15日,在夫子庙附近,两名可疑女子尾随一名游客,一人掩护,一人则将手伸进了对方的口袋里。短短两秒钟时间,一部手机就到了女子手中。说时迟那时快,便衣民警将两人当场抓获。民警还在其中一名女子身上搜出了四部手机,价值上万元。
据两名女子交代,她俩是老乡,一个叫李娟,一个叫陈芳。李娟说,她今年20岁,有个去年10月初出生的孩子,放在亲戚家抚养。不过,她并没有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据。2月底,民警再次提审李娟。这次李娟说出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我的孩子并不在什么亲戚家,而是在两个多月前被我遗弃了。”
丈夫离去,她无奈遗弃女儿
李娟告诉民警,长期以来,她和丈夫就是以扒窃为生。去年10月初孩子出生时,夫妻俩在长乐路附近一宾馆开了个房间,还请了一个月嫂照顾孩子。
“宾馆一天的房费100多元,月嫂是6000元一个月,还有孩子的奶粉钱等等,一个月要花到1万多元。”李娟说,到了去年12月,丈夫突然不知所踪,还带走了两人全部的积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李娟手足无措,她很快就没钱了。到了去年12月15日,李娟预付给宾馆的钱花完了,月嫂也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发工资了。此时,李娟玩起了失踪。
得知孩子平安,她想要回来
民警对李娟所说的孩子展开调查。说来也巧,这位办案民警的妻子正是白鹭洲派出所的民警,他回家一说,妻子便告诉他,去年12月15日,真有一个月嫂抱着个孩子来报警,称孩子被其母亲遗弃了。
当时,白鹭洲派出所民警四处寻找孩子的母亲无果,只得将孩子送到了南京市儿童福利院。
经过查证,警方判断这个孩子正是李娟遗弃的。听说孩子在福利院平平安安的,李娟顿时流下了眼泪。“我想把孩子要回来,她现在需要我喂奶。”李娟说。
但对于李娟的请求,民警并没有轻易答应。“李娟当时遗弃了孩子,就视为其主动放弃了抚养权。”民警说,我们很担心,她这样子能抚养孩子吗?万一孩子出现意外怎么办?
她能要回孩子吗?
那么李娟能否要回自己的孩子呢?对此,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耿延表示,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她应该是合法监护人。但她将孩子遗弃,确实属于主动放弃抚养权,现在她想要回孩子,还真不容易。
耿延表示,李娟想要回孩子,主要要看她的表现,和她是否有能力抚养孩子,不过现在她显然做不到。另外,因为孩子已经送到了福利院,按照相关法律,也可以被想收养的家庭收养。
李娟痛哭流涕,她表示,等自己重获自由后,会去福利院领回孩子,以后再也不会将孩子遗弃。
相关阅读: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夫妻离婚时,子女是由男方抚养还是由女方抚养呢?本律师结合《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做如下解答: 第一,二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由女方抚养,特殊情况由男方抚养。 一般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更多]
广州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纠纷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更多]
李某某与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
李某某与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 案情简要 : 原告李某系被告之子。被告李某某与原告之母张某离婚后,原告从 2005 年 5 月随其母共同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200 元。 2006 年,原告起诉至原审法院要求增加抚养费,原审法院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 作出( 2006……[更多]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于法院如何判决,大致的介绍如下……[更多]
母亲未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变更抚养权获准
7月有12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变更关系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小孩罗阵随罗志军生活地,由杨某某自2010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直至罗阵年满18周岁时止,小孩罗小红随原告罗志军生活,由被告杨某某自2010年6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更多]
如何变更抚养权呢
如何变更子女权呢?本文法律快车婚姻法通过整理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变更子女抚养的条件以及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应向……[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