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过户流程

2014年03月14日12:4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房改房过户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二楼)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2楼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 (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我们说的上市证。

  6、到这步后,已经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一、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 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

  ?----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

  相关阅读:

  夫妻为购房假离婚 女方假戏真做起诉分割财产

  昨日,汪先生向记者展示他和爱人的离婚协议。 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 南都讯 记者郭锐川为了回避再次购房产生的税费,夫妻两人签订假的离婚协议,妻子却假戏真做?家住深圳南山区学府路愉康花园的汪先生称,其与妻子彭女士签订假的离婚协议,从民政处骗取离婚证……[更多]

  又是购房定金!

  房子意外被卖却不退 开发商称违约 不买房子了,定金为啥不退给我?省城的许女士一直闹不明白,因为过了付款期限,开发商不但把她看好的房子卖给了别人,连预付的2000元定金也不退还。 合肥的许女士选中了位于长江东路与琅琊山路路口的南都云庭,因为不识字便……[更多]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一方的赠与? 1、关于父母婚前出资是否赠与,如果父母在……[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土地管理知识排行榜
土地管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