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男子掐死出生56天女儿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图)

2014年03月18日11:0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23岁男子掐死出生56天女儿

  23岁男子掐死出生56天女儿,自称生活压力大。生活在当今的这个年代,有压力是很正常的,找到合适的方式,压力是可以慢慢被减轻的。虎毒不食子,畜生尚且如此,安是人也?

  一个刚出生56天的幼小生命,还未来得及学会叫声“爸妈”,便被亲生父亲杀害后掩埋。

  这名23岁初为人父的勉县小伙说,他和女友都没工作,有女儿后每月要花2000多元,积蓄快花光了,生活压力很大近日,案件侦破后的第6天,孩子的父亲田某在看守所忏悔,称对不起女儿,自己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希望女友能好好生活。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律师称,男子亲手杀死与之朝夕相处的女儿,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男子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男子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

  相关阅读:

  刑事案例—故意伤害致多处轻伤,自首赔偿成功获缓刑

  刑事案例故意伤害致多处轻伤,自首赔偿成功获缓刑 案情再现: 2010年6月9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XX在本市和平区成都到XX歌厅门前因琐事与被害人徐X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张XX等对被害人徐X拳打脚踢,致使被害人徐X鼻骨、鼻中隔、上颌骨、下颌骨、牙齿、腰椎左侧……[更多]

  刑事案例—辩护律师尽职取证,未成年人获轻刑

  刑事案例辩护律师尽职取证,未成年人获轻刑 案情再现: 被告人么XX,男,身份证号37152519920610XXXX,汉族,初中文化,山东冠县人。 2010年7月2日凌晨0时30分许,么XX伙同孙XX酒后,至河东区某地,以找足疗店为由将途经此地的艾X拦……[更多]

  刑事案例—积极参与非法拘禁,经辩护轻判10个月

  刑事案例积极参与非法拘禁,经辩护轻判10个月 案情再现: 被告人何X与被害人刘XX曾有债务关系。2010年1月21日,何X为向其索取欠款,伙同王X纠集他人将被害人骗至本事河东区XXX饭庄,将被害人分别带至XX浴池、XX足疗店、XX酒店。期间,王X又纠集被告人张X到XX……[更多]

  刑事案例—合同诈骗二十余万,经辩护判处一年零八个月

  刑事案例合同诈骗二十余万,经辩护判处一年零八个月 案情再现: 2009年11月28日,天津电视台滨海频道播出了今日开庭周末版庭审实录,这期节目的名称为不翼而飞的购房款,播出的录像是杨超律师于2009年6月19日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为涉嫌合同诈骗……[更多]

  刑事案例—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刑事案件被撤销

  刑事案例侦查阶段达成和解,刑事案件被撤销 2009年9月30日下午2时左右,在我市XX区一个普通的四合院里发生了一起邻里纠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进而相互厮打,造成邻居轻伤的后果。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予以处理。之后,公安……[更多]

  刑事案例—故意伤害致重伤,积极赔偿判缓刑

  刑事案件故意伤害致重伤,积极赔偿判缓刑 案情再现: 2009年5月21日22时许,被告人张X在天津市XX洗浴中心洗浴时,因琐事与被害人魏X发生争执。二人互相辱骂后,各自继续洗……[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