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如何确定?

2014年03月19日15:2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如何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专利审判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问题的通知》,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这样确定: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未经权利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的,由该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权利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受让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可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但给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的,由假冒行为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有困难,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阅读:

  【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 咨询: 2008年10月21日,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乙方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提货”。甲方完成供货义务后,双方于2008年10月26日共同确认出具了一份对账单,载明乙方尚欠甲方……[更多]

  郑某建、林某清、雅各布走私普通货物案—关于外国籍船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走私普通货物的管辖权问题

  郑某建、林某清、雅各布走私普通货物案—关于外国籍船在我国专属经济区内走私普通货物的管辖权问题 -、基本情况案由:走私普通货物 被告人:郑某建,男,1965年1月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2002年9月27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监视居住,11月20日……[更多]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管辖权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管辖权 SW 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管辖权异议案 案件要旨: 商业秘密 侵权纠纷 可由 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进行管辖,由于 销售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产品 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举的侵权行为……[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管辖权知识排行榜
管辖权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