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中山市律师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山市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据悉,这是广东首个、全国第三个地级市律协向社会发布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
律师数量3年增长44%
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2月底,中山律师数量为711名,同比3年前增长44%。按全市(312.09万人)计算,每1万人口平均拥有2.28名律师,比全国平均值高0.68。
律师事务所数量为74家;律师事务所形式主要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公职所三种,其中合伙所是最主要的执业机构形式,共为42家,占律师执业机构的56.75%;个人所数量为31家,占律师执业机构的41.9%;公职所数量为1家,占律师执业机构的1.35%。
据介绍,该报告系统总结了中山律师近3年来在多领域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其中,包括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参政议政,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多元化公益服务,慈善捐助、回报社会;行业协会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等。
法援服务3年超万人受惠
长期以来,中山律师不仅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偿法律服务,还积极为困难群体提供了大量公益法律服务。
过去3年内,中山律师接受市法律援助处指派,为2792宗案件提供了免费代理或者辩护,超过10000人受惠。其中,刑事案件1806件,民事案件 898件,其他类案件88件。这些案件涉及到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其中农民工为最主要群体。
此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还为1100件案件提供了减收律师费用服务,并通过电话、来访和网络方式提供的免费咨询超过2万人次。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为市场平均收费(民事、刑事案件市场平均收费约为5000元/件)的三分之一计算,过去3年,中山律师向社会贡献的公益服务可折算的律师服务费金额达到893.4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近297.8万元人民币。
据不完全统计,中山市律师仅在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3年间,共代理各类诉讼案件47919宗,非诉讼案件78077宗,法律援助案件 3374宗;每年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有2730家,为中山市多家企(事)业、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意见30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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