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打假人戴着他标志性的墨镜走进中央财经大学学术报告楼六层的一间会议室。他是来参加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举办的“知假打假”打假名人座谈会。他的座位被安排在椭圆形会议桌的正中间,挨着他坐的,是另外两名知名打假人士。
18年前的三月,22岁的专业打假人从山东青岛到北京出差,一次偶然的购物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18年后的今天,他已是职业打假公司的“掌门人”。
作为全国“知假买假”的第一人,专业打假人把职业打假这门“不算太好”的生意坚持了近20年,从英雄到刁民、从辉煌至沉寂,其中甘苦味自知。今年3月 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舆论认为,“职业打假人的春天悄然来临”。
消法颁布,知假打假“英雄”辈出
1995年3月,专业打假人在北京市东城区的一家商场花85元购买了两副知名品牌耳机。当他发现耳机的合模处有毛刺时,怀疑自己买的不是正品。当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不久,专业打假人想“以身试法”,看看如果买到假货,是不是真能按消法“退一赔一”的规定获赔。他先去消协投诉,消协说他要先去质监局做商品鉴定。去了质监局,工作人员说,耳机要送该公司鉴定真伪,三个月后才能出结果。专业打假人等不及,自己找到索尼公司北京办事处。经鉴定,专业打假人所购耳机为假冒产品,但索尼公司拒绝为他开具鉴定证明。按照消法规定,如果鉴定为假货,专业打假人会得到双倍赔偿170元。170元,还不够北京两天的食宿费。无奈之下,专业打假人将剩余的10副假知名耳机全部买了下来,然后到工商局要求责令商场赔偿。专业打假人最后得到800元的赔偿。
几个月后,专业打假人又来到北京,他先后在10多家大商场买到假货并要求赔偿。当时,多数商家赔了。
示范作用很快显现。几乎一夜之间,全国各地“专业打假人”不约而同地杀向商场:广州的张某、南京的吴某、石家庄的郭某、福建的邱某……
“当时全国假冒伪劣商品大行其道,‘退一赔一’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曾一度引发人人争购假‘茅台’现象。专业打假人们在获得高额回报的同时,也让很多厂家和经销商闻风丧胆,一些厂家竟然喊出‘防火、防盗、防专业打假人’。”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说。
很快,专业打假人从一个无名之辈成了响当当的公众人物。1995年12月,专业打假人成为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第一位获得者,得到奖金5000元。在当年的媒体报道中,专业打假人常常被称作知假打假的“英雄”。
毫无疑问,修订后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实施,让“专业打假人”们有了更大的生存空间。但能否就此断言“春天来临”,我们心里并不十分确定。这是在标题中加上“?”的原因。
职业打假者是否会引发道德上的风险?这是争论多年的问题。应该说,即使现在,风险依然存在。但在假冒伪劣泛滥欺诈成风的现实下,即使职业打假者对社会影响不完全是正面的,“两害相权取其轻”,在法律上支持他们,也是明智选择。
一些法官,都表示会支持知假买假。但需要注意的是,支持只是基于他们个人对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理解(没相关解释之前,支持也不违背法律)。根据司法解释,目前支持知假买假的范围限于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这些领域之外的知假买假是否支持,仍需法官作出判断。支持,法律来禁止;不支持,法律也不认可。对职业打假者来说,在这个地方可能是“春天”,在那个地方却可能是“冬天”。
只有统一了法律,职业打假者在各地都是“春天”,标题上的“?”才能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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