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食品安全法》顺利通过,这群职业打假人手中也就多了一把利剑:“假一罚十”这个武器的威力足足是消法第49条双倍赔偿的5倍。有人认为,“假一罚十”的制度,将极大地提升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或催生大量新时代“王海”。
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近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最大亮点为草案第90条“假一罚十”的规定。市民普遍认为采取重罚制度是规范食品行业的必需之举。对食品安全法10倍惩罚规定叫好的,除了消费者,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职业打假人。
自12年前王海打假成功获取“双倍赔偿”后,“王海”便成了职业打假人的代名词。记者采访发现,历经十余年,职业打假人这个群体不仅不断扩大,而且还把目光投向虚假广告和食品药品等问题多发领域。
一旦《食品安全法》顺利通过,这群职业打假人手中也就多了一把利剑:“假一罚十”这个武器的威力足足是消法第49条双倍赔偿的5倍。有人认为,“假一罚十”的制度,将极大地提升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或催生大量新时代“王海”。
打假人故事
在广州,职业打假人的队伍有相当规模。陈书伟、夏楚辉是通讯行业无人不知的“麻烦制造者”,而徐大江、张振海的名声则更多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徐大江今年 33岁,2002年5月,他只身来到广州,拜师学艺,成为彻彻底底的职业打假人。据徐大江自己统计,从2002年入行至今,他一共打了200多场打假官司,仅去年一年就打了50多场,基本上把广州的超市告了个遍。
黑客从“良”:拜师学打假
“刚出来的几年,我什么都干过,仓库管理员、文员、安装电梯、网吧网管……做每份工都不超过1年。”谈到自己的经历,徐大江总是不无自豪地说起在中美撞机事件引起的“中美黑客大战”中他组建的中国红客联盟,当时他任江苏分站站长,网名叫江枫。“别人都戏称我是一个不懂技术的黑客站长”,但这并没有影响他指挥麾下弟兄与美国黑客展开连番对攻战,立下赫赫战功。2002年5月31日,徐大江告别黑客世界,只身来到广州。
职业打假界存在非正式的“拜师授徒”现象,但一般也就是“师父领进门,修行靠自己”。徐大江是经“师兄”张振林介绍入了这行,在“师父”刘殿林手下做事。刘殿林是王海的旧臣。2000年,中国个人打假面临各方压力之时,刘殿林成立了广州笑面狼咨询公司。徐大江说,拜见“师父”的当天下午,他就被派到揭西一个深山里去调查一个罐头的造假窝点。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跟踪调查,徐大江把造假窝点的底细摸清楚了,便向“师父”禀报,顺利端掉了那个造假窝点。
从那时候开始,徐大江开始觉得自己入对行了,于是便恶补法律知识,并逐一对照现实生活中的状况,专挑生活中那些与法律条款不相符的“刺”。2004年,他觉得自己可以“出师”了,便告别“师父”出来单干。
不速之客:剥了超市的“皮”
离开刘殿林后,徐大江用公司给的一笔抚慰金买了一部手机。“我想买的是一部彩信手机,当时包装和说明书上写着是彩信手机,但实际上手机只有彩屏功能,不能收发彩信。”按照消法第49条双倍赔偿的规定,徐大江拿到了平生第一笔3980元的赔偿款。从此,他盯上了超市。
2005年“3·15”前夕,他发现了多家超市销售的玩具电动车上没有标示为儿童安全设计的警示语。3天内,他在吉之岛等多家超市各购买了2000多元的电动玩具,顺利地拿到了一两万元的赔偿款。
之后,徐大江便有事没事就去超市晃悠。2006年,他在天河的一个超市观察到工作人员的一个动作:售货员以极快的速度将肉制品塞进塑料盒包上保鲜袋往电子计量器上一称,迅速得出重量和价格,难道不用减去塑料盒的重量吗?他把盒装鲜肉买回家一称,果然没有去皮重。第二天,他一早冲到超市,一口气买了400多元的肉,要求买一赔一,原因是超市重量欺诈。由于证据确凿,超市便爽快地给了他双倍货款。这场超市购物不扣皮重的索赔风波迅速席卷了广州的其他超市。徐大江称自己的这一“杰作”为剥超市的“皮”。
逐渐转型:以企业方式打假
徐大江毫不讳言自己走上职业打假的道路是“看中了那不菲的收入”,他的人生法则是“先利己,后利民”。今年开始,他偶尔打一些公益性的官司,不为赚钱。
与国内其他知名的职业打假人一样,徐大江也开始思索怎样“转型”的问题。最近,他悄悄地注册了一个商务顾问公司,告别单打独干,以企业方式打假。同时,他继续经营着自己一手创立的“大江维权网”。
对话徐大江
记者:你觉得食品领域,“假一罚十”的规定是否合理?
徐大江:我非常认同草案的这项规定,并且我觉得10倍的惩罚还远远不够,应该有百倍甚至千倍。大家想想,食品一般而言不会很贵,比如一包饼干,也就5元左右,十倍也才50元,对于商家来说无所谓。而作为消费者,必须要付出投诉,甚至是起诉上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一般的消费者可能不会去干。
记者:食品安全法若顺利出台,是否会涌现更多的新时代“王海”?
徐大江:这是必然的,可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坏事。所有的消费者都加入到打假的队伍,那假就无处可藏。有人说现在中国已经形成3000人的职业打假人队伍,这个数字可能有点夸大。据我所知,每个城市都至少有五六个比较常露头的职业打假人。如果食品安全法能够顺利出来,这个队伍必然会继续壮大,数量上也会有一个飞跃。
记者:你觉得目前国内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大吗?
徐大江:目前市场混乱,应该说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空间还很大,但也遇到很多困难。主要是法律对职业打假人是否属于消费者没有明确,有一些地区的法院并不支持“职业打假”,理由是职业打假者“以诉讼为方法,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消费行为”不受消法保护。
记者:方便透露一下你一个月的收入吗?
徐大江:月收入三四万元左右吧。但这些收入主要不是靠双倍赔偿得来的,因为商品的数额本身不大,双倍赔偿也赔不了很多。有很大一部分是向企业提意见或者受企业委托替他们打假赚来的。
对职业打假人这个备受争议的群体,人们赞弹不一。连日来,记者深入采访了国内近十位职业打假人,对职业打假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总结出其四大特点。
莫问出处打假人农民白领都有
中国的职业打假人队伍究竟有多大?王海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他了解,真正长久以此为职业的应该不超过百人。这里面有农民,有白领,有生意失败的老板,有年过半百的退休工人,也有还在读书的学生。职业打假行业存在拜师授徒的现象,但王海称其本人从没有收过徒弟,有的只是一些追随者。过去他们打假主要是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食品安全法出台,或将出现一个新王海时代,有更多的职业打假人以《食品安全法》为武器进行打假。
“有些打假人很会保护自己,他们不声张,并不等于他们没有行动。”在职业打假人中较有“声望”的孙安民说,他原本是西安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而今年 42岁的打假人高敬德毕业于安徽中医学院,2003年加入药品打假队伍时,已是上海某公司华东区经理兼采购部经理,年薪20万元。据孙安民估计,中国现在已有3000多职业打假人,出了名的有三十多人,有的打假方式还由单人打假转化成了公司打假。以一罚十的规定出台是否会催生更多的职业打假人?对此,被称为“新王海”领军人物的黄志宏认为:“这是必然的,因为现在市场还很混乱。”
打击目标食品药品加广告
“市场上之所以会出现这么多的假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假一罚十”的规定有希望扭转这个局面。”黄志宏说,不管是“老王海”还是 “新王海”,现在打假基本上都是凭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是假货层出不穷,假的方式方法也不断更新换代。近年来,福寿螺、苏丹红、红心鸭蛋等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件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广泛的公众关注,食品药品行业也渐成职业打假人打击的热点。
与王海不同,今天的“王海们”更多地将目标对准名牌产品中的虚假广告,譬如“全国销量第一”、“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博览会金奖”等,拿着消法第49条当令箭,或到工商部门投诉,或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
目的各异“啄木鸟”与“狼”并存
有人说,职业打假人的公益色彩正在逐步褪去,而演变成用看似合法的法律手段谋私的“披着羊皮的狼”。但记者采访的近十个职业打假人都高度认同职业打假人存在的必要性,把自己称作是“啄木鸟”,专吃社会蛀虫。孙安民说:“我一直在做公益打假,同时不反对打假赚钱——只要不违法,只要有益于打假事业和经济市场,打假赚钱是无可非议的。”
记者在广州的多个区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打假诉讼”激增,职业打假人的名字常常出现在法庭公告的原告名单上。有行内人士指出,只有商家提出的赔偿数额令打假人满意了,原告才会撤诉。但撤诉后,还会有源源不绝的类似案件再涌现出来,让成为被告的商家应接不暇,最后彻底放弃和解,法庭上再见分晓。
收入公布最高月薪近十万
最近,黄志宏公开向媒体表示,他最好的时候月薪可以高达近十万元。他同时表示,并非每个人都适合打假,打假和其他行业一样“贵在坚持”。据了解,黄志宏2007年的打假收入有近二十万元。
多位打假人向记者表示,那只是极个别的情况,并且不可能每个月都有这么高的收入。曾在王海打假公司深圳分公司当负责人的贾朕说:“很多人都觉得职业打假人发了大财,其实,官司有赢有输,还要请律师,我近十年来打假的收入仅能糊口而已。”
职业打假人的收入都是从何而来呢?首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双倍赔偿。很多打假人巧妙地运用了这一法律,既打击了假冒伪劣商品,又得到了实惠。其次,国家有一系列的奖励政策,对举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制假贩假窝点的有功人员实行经济和荣誉奖励,也可能获得一些“意外之财”。孙安民透露,富裕的职业打假人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在于接受委托,为合法诚信的企业做“顾问”,帮助他们维权、打假和做形象代言人,“这比他们花费大量的资金去做广告效果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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