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统计,天津铁路北环线上近年来每年都会发生数起居民人身伤亡事故,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受害人或家属以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的案件也因此增多。结合这一现状,日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向铁路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据介绍,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多次到事故现场调查勘验,发现每一次人身伤亡事故都是因为附近居民违法穿越铁路或违法在铁路线路上行走造成的,而铁路运输企业没有在上述危险地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随即就此向铁路部门提出建议。
铁路部门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责成北京铁路局安监室、工务处、企法处、天津工务段等相关部门、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北环线上存在行人穿越或进入铁路线路安全风险的地点进行调查,确定危险地点十处,并立即在这些地点设置、安装了明显的警示标识。从接到法院的司法建议到警示标识安装完毕,仅用了短短几天的时间。为保障居民的生命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此,法官温馨提示:我国《铁路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安全警示标识属于铁路设施,需要公民加以爱护,任何损毁警示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另外,呼吁广大公民应该按照法律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穿越铁路线路,并禁止沿铁路线路行走,以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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