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怀孕做手术 不料输卵管被切 患者指责治疗方案

2014年03月24日15:0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她渴望有个孩子,渴望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不孕,她含泪与前夫离婚;因为不孕,当幸福再次来敲门的时候,她犹豫、彷徨。多方思量之后,她走进了医院。她决心治好不孕症,迎接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她万万没有料到,经过1个月的治疗,不但没有把病治好,反而让她切除了一侧输卵管。

  希望:不孕症手术

  2009年8月中旬,为了治好自己的不孕症,孔某某(化名)在家属的陪同下前往曲靖九洲医院就诊。经过初步检查,院方认为可以实施不孕科手术来治疗她的不孕症。医院同时检查出孔某某患有妇科炎症,需要进行前期治疗,待消除炎症后再进行不孕科手术。

  孔某某接受了医生的建议,在曲靖九洲医院进行了为期5天的前期治疗。前期治疗结束后,院方开始为孔某某实施一系列的不孕科手术治疗,包括导丝、输卵管造影术、输卵管通水术等。

  孔某某说,手术后院方要求她住院治疗7天,但到了治疗的第6天,因为家里有急事,她没有接受最后1天的治疗,提前出院了。“当时医院也没有坚持让我留院,而是给我开了药就让我回家,1个月之后再去医院复疗。”躺在医院病床上的孔某某眼神有些无助。

  绝望:切除输卵管

  9月16日,孔某某按照医生的嘱咐再次来到曲靖九洲医院复疗,医院再次为其实施了输卵管造影术。手术完毕后,家属将孔某某接回家。

  次日,孔某某开始出现身体不适,小腹更是疼痛难忍。17日晚,孔某某被家属送至曲靖九洲医院进行检查。“当晚做了B超检查,医生说是急性盆腔炎,没什么大问题。”孔某某说,“一直到第2天,我痛得实在受不了,就要求转到其他医院治疗。但是医院不同意,说要签了责任书才让出院。主治医生也来劝说,让我留在九洲医院继续治疗。”

  到了19日,孔某某的疼痛依然没有减轻,焦急万分的家属签下了“强烈要求出院”的责任书后,将孔某某送至陆良县某医院进行治疗。

  该医院及时为孔某某做了B 超检查,医生告诉孔某某,她的输卵管已经出现很大的肿包,随时会有生命危险,该医院无法治疗。医生建议孔某某要么立即转到昆明进行治疗,要么就回到曲靖九洲医院治疗。

  得知情况后,孔某某和家属更着急了,马不停蹄地赶回曲靖九洲医院。医院再次检查之后告诉孔某某,她的左侧输卵管有急性化脓炎症,必须立即切除,否则有生命危险。

  孔某某当然不甘心就这样把自己的输卵管切除,她向医生咨询是否可以进行保守治疗?但医生告诉她,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必须切除输卵管以保住性命。

  无奈之下,孔某某同意了进行切除手术。

  家属:医院隐瞒病情

  孔某某是贵州人,几年前嫁到曲靖陆良,婚后4年一直没有生育。4年前,因为不孕及其他原因,孔某某与前夫离婚。1年前,孔某某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两人情投意合。但不孕的阴影依然一直笼罩着孔某某,在两人讨论结婚的问题上,她很犹豫,害怕会再次因为不孕而离婚。为了抓住自己的幸福,她决心在结婚之前治好自己的不孕症。

  左侧输卵管被切除后,孔某某及家属仔细回想了在曲靖九洲医院就诊的经过,同时咨询了一些医学界人士,她觉得医院在治疗的过程中存在很大的过失,直接导致自己左侧输卵管被切。

  孔某某的家属认为,曲靖九洲医院为孔某某制定的治疗方案存在技术落后、风险性高等问题。家属们说,他们为此咨询了昆明某医院的相关医生,医生表示,输卵管通水术作为检测不孕不育症的方法,存在很高的风险系数,目前已经很少使用;实施输卵管造影术,对医疗设备水平的要求很高,同时要求医疗人员具备较高的观片能力。

  孔某某家属认为,曲靖九洲医院存在医疗设备和技术上的缺陷,致使医疗事故发生,进而导致孔某某术后左侧输卵管发炎化脓。

  孔某某告诉记者,在自己腹部疼痛的3天时间里,曲靖九洲医院每天都为自己做B超检查,肯定已经发现她的输卵管里有肿包,但却一直没有如实向她通报病情,只说是急性盆腔炎。直到孔某某在陆良某医院做了B超检查得知病情后,院方才如实告知了病情,但是为时已晚。“本来是为了治不孕症,现在花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却切除了我的输卵管。”孔某某说,她实在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医院:并发症与院方无关

  曲靖九洲医院赵副院长(兼妇产科卢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时说:孔某某的左侧输卵管被切,主要原因是输卵管感染发炎,是输卵管造影术后的并发症,属于正常情况。术后并发症是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医院不存在过失。

  针对患者提出的医院隐瞒病情的疑问,赵副院长解释说,孔某某输卵管发炎产生的肿包,有一个逐渐形成的过程,而且经过治疗,肿包可能被控制甚至消退,所以医院当时没有检查出来,直到后来病情恶化才发觉肿包的存在。卢主任说,孔某某的输卵管急性发炎,与她的身体状况有关,因为她本身就有妇科炎症。卢主任说,孔某某的左侧输卵管被切除,医院并无过失,是病患自身引发的。孔某某没有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在腹痛期间多次要求出院,并在9月19日强行出院。当记者咨询患者的出院与病情恶化是否有直接关系时,卢主任表示了否定。

  结局:医院赔偿3万元

  对于院方的解释,孔某某及家属表示不同意这些说法。孔某某认为,她的输卵管感染发炎,与医院实施的手术有直接关系。“前期检查我有妇科炎症,但是在医院已经进行了治疗,治疗结束后医院也确认了我的身体可以进行手术。现在出了问题,怎么能把责任推到我的身上呢?”孔某某说,“后来我多次要求转院,是因为腹部一直疼痛无法忍受,谁能持续忍受3天的疼痛而无动于衷呢?”孔某某和家属也表示,不能接受院方没有检查出输卵管肿包的说法。

  为了赔偿的事情,孔某某前后以带病之身跟医院的相关领导协商了6次,9月28日,孔某某在家人的陪伴下与曲靖九洲医院签订协议,由医院赔偿她3万元钱 (包含在医院治疗花去的各种手术费用和治疗费近1.6万元)。当日下午,孔某某回家了,离家半个多月的她,已经明显消瘦了好多,现在她只想回到家好好休息。孔某某说:“我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任何补偿都弥补不了我心灵上的创伤,我只需要医院方面能给我一个态度,即便是给我补偿也顶多能让我心里有一点安慰和平衡,我只是想做一个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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