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由来及其法律地位

2014年03月25日11:3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股东的由来:

  东——在古代就是有东家、房东、东佃等等之说,所以,沿用,东是指出资有物资、有钱的佃户之说,到现在又引用为股东。

  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但由于公司的类型不同以及取得股权的方式不同,对股东的含义可作不同的表述。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投入资金或在公司存续期间依法继受取得股权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就是在公司成立时或在公司成立后合法取得公司股份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

  我国公司法在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中,使用了发起人的概念。发起人是公司的当然股东,发起人虽为公司的当然股东,但公司的股东却并不以发起人为限,发起人只是公司股东中的一小部分。除发起人外,任何在公司设立阶段和公司成立后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的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都是公司的发起人,除非公司在成立后又吸收新的股东,否则,股东就是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股东。

  股东的法律地位

  1、股东享有股东权。即指股东依其所持股份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或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义务,享有权利。

  2、股东一律平等。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按所持股份的性质、数额享受平等待遇。

  相关阅读:

  试论公司法修改后的问题

  摘 要: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应注重符合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及国际惯例。职工权益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公司法》不应过多涉及;关联方及交易问题应由《公司法》予以调整;股票回购利大于弊 ,《公司法》不必加以限制。 一、 职工权益问题的再思考 职工权……[更多]

  《新公司法》开始实施 潍坊首家“零首付”公司诞生

  今年3月1日是新《公司法》实施第一天,潍坊市全面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启用新版二维码营业执照等一系列改革措施。近日,潍坊市首家零首付公司--潍坊七兔蔬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在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功登记……[更多]

  新《公司法》 助创业者“白手起家”

  新《公司法》 助创业者白手起家 随着《公司法》的修订,一元钱开公司成为关注焦点。日前,记者来到新密市行政审批大厅,从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新密市已于3月1日起执行新的工商登记制度。 据悉,新《公司法》以鼓励投资创业、创新服务方式为主,放宽注册资本登……[更多]

   公司法人拖欠24万工资获刑8个月

  岚山区法院近日依据2011年5月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被告单位日照市某有限责任公司罚金2万元,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了解,这是日照市审结的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日照市某有限公……[更多]

  新公司法等多项新规施行 三资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3月1日,新修改的《公司法》开始实施。根据第648号国务院令,新修改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废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股份有限公司知识排行榜
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