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本文介绍交通事故中如何收集证据,因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是事故以及事后问题的经历者,所以有很多对于认定案件有关的证据都是由当事人保管的,所以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的方法是很多。但是因为不同的证据需要不同的收集方法,所以当事人收集证据需要根据证据的特点、来源等具体情况而定。
因为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认定由交通警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佐证,所以事后问题的处理就更需要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比如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书等。下面针对证据的不同种类说一下收集的方法。
第一,书证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书证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处方、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据都需要专门的机构制作。比如收人证明必须到自己的所在单λ出具证明,诊断证明书必须是医院出具的。这些证据有些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½续形成的,比如医疗费票据,而有些则是需要受害人专门到有关机关去开具的,比如完税证明等。不管是怎ô收集到的证据,我们都要妥善保管书证的原件,一旦丢失,有的可以补原件,有的则无法补,只能自认倒ù。
第二,物证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物证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受损的物品。这些物品应当保留原物,如果保留原物有困难,比如受损的水果等,应当拍照保存。
道·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
交通事故扣车调查取证
第三,证人证言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证人证言大部分时候都是用于当事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而找到的事发时的见证人来证明自己û有责任或者可以减少责任。这时候就需要受害人在事发时保存在场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将来让其出庭作证。这时候证人必须是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而且最好能够出庭作证。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比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先行支付,最终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第四,鉴定结论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鉴定结论并不仅仅包括伤残鉴定,还包括对损害物品的评估等,这些鉴定结论既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作出,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作出。具体的鉴定程序将在本章第6节介绍。
第五,视听资料的收集。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视听资料主要包括事发时当事人或者其他在场人拍摄的¼音、¼像、照片等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¼。
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的时候必须注意:
第一,要按照证据的三个特点即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来收集。否则往往不会被人民法院采信。
第二,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收集完毕并向法院提交。关于举证期限将在下面的第3节中介绍。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相关阅读: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颇为重要的一道工序,现场勘查粗枝大叶,不全面、不细致、不准确,将直接影响案件的质量,出现案件定性错误现象。严重的还会造成冤案,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身心上的伤害。 如何提高办案民警在交通……[更多]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常识汇总
1、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更多]
交通事故现场处理常识汇总
1、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更多]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哪几类?
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1)原始现场 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 (2)变动现场 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