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得保护 才有好作品

2014年03月28日12:4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近年来,面对互联网尤其是大型视频网站侵权问题,经过政府和视频网站的共同努力,盗版和侵权比例大幅度下降,但侵权问题至今并未消失。如今,新的传播手段进入快速发展期,所有行业的发展,都跟这种新的传播手段息息相关。

  其实在影视作品这一块也是一样,原来一部电影、一个影视剧拍出来以后,只能在电视台、电影院播放,没有其他渠道,后来才增加了可以出碟,从VCD到DVD,现在来看情况又有新变化,所有的这些影视作品,可以在网络上、手机客户端播放。

  传播方式上的这种新变化,对原来的运作模式也带来了一些新的影响、新的变化。所以对如何保护版权,如何防止网络侵权的讨论是非常有必要的。

  网络著作权争议 呈几何级增长

  业界有这样的说法,2005年被视为中国视频网站元年,从那一年开始中国视频网站、视频分享网站进入大规模扩张阶段,随之而来的是争议呈几何级增加。

  从那时起到现在,一直都呈现这样的特点:第一是网络著作权争议成为著作权争议的主要方面;第二网络著作权争议主要方面是围绕着视频分享、音乐作品的分享、P2P的用户之间分享,还有在搜索链接网站出现一些争议。这些争议作品类型主要是电影电视剧、流行音乐及文字作品等,但最突出的是影视作品和流行音乐。

  我国的网络侵权、盗版泛滥的现象不容忽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中国人的知识产权意识还不是特别强烈,还需要培养;二是对知识产权法律和规则的贯彻还不够彻底;三是我们在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大、侵权者所承担的侵权成本不够高,使得侵权者获得的收益能够超出他所付出的侵权成本。比方法院判决侵权者赔偿十万元损失,但他可能在侵权的行为上获益超过一百万元,这个时候一个理性的选择就是选择侵权,而不是停止侵权。

  抵制盗版侵权 应建立个人诚信系统

  如果发现被侵权,并且情节特别恶劣、严重的,采取的措施往往多方面的,但要注意针对性。比如淘宝网上有人卖一些侵权软件,我们有一个途径是通过淘宝投诉要求删除。淘宝每天接到的投诉非常多,像我们盈科律师事务所和淘宝之间有绿色通道,经过核实确实侵权的,三天之内下架。而如果走正常的司法途径,想删掉侵权链接恐怕三个月也未必删得了,但走这个途径三天之内就能够做到。

  我认为解决盗版问题,不能光靠法律制度,还应建立一套个人诚信系统,如果一个人屡屡侵权和盗版,就没人愿意跟他合作。

  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实现世界梦中的中国梦

  我们要在世界上被认可,“中国梦”里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到中国梦能否实现。

  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违法成本太低,一些急功近利者宁愿选择违法,因此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最重要一方面就是提高赔偿额度,一定要提高赔偿额度,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另外,我们还要呼吁名人、大企业尤其是像腾讯这样的网络巨头公司,要承担起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视频网站 也会遭受盗版侵害

  互联网对知识产权产生一些危害、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大家比较关注。不过,有一点大家应该认识到,互联网其实产生了最大价值,互联网企业也在创造最大价值,互联网对价值的创造,以及对文化的传承、传播发挥着巨大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

  美国的法律特别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针对互联网出现之后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美国并没有因为这样的缺陷就一棍子打死,而是采用立法上的技巧,比如“避风港原则”加以限制,目的是想在版权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商、社会公众当中取得一种平衡。

  创作人员精神损失 难以索赔

  电影电视领域发生的侵权问题确实比较多,从防范的角度来讲,电影公司在发行环节上对母盘应签订保密协议,而一旦被侵权,就算选择到法院起诉,索赔方面依然会碰到问题。因为从目前法律规定来看,赔偿只是一个补救措施,和权利人的经济投入差距太大。另外,从精神层面来讲,我们的导演、编剧、制作团队也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但这方面损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对创作人员的伤害也比较大。

  因此通过司法实践,我们感觉法律规定上还存在一些漏洞,还有欠缺,通过今天的论坛也呼吁所有的网站、新媒体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榜样,这样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形成了,更多、更好的电影、电视剧作品就能涌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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