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版权委员会存在的意义

2014年03月28日12:5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网络版权委员会是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发起成立的“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以规范网络使用传播作品的秩序。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 首批加入委员会的共有120家企业。这些企业还联合签署了《中国互联网行业版权自律宣言》。

  网络版权委员会成立的意义:

  这也是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民间出现以联盟形式声讨和反对视频网站盗版行为后,版权主管部门首次以官方身份对此问题进行表态。有业内人士表示,主管部门的正式介入,对于改善目前网络视频版权领域内相对混乱的现状将有本质性帮助。

  网络版权委员会成立的背景:

  网络环境下的影视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他人的影视作品,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的经营传播秩序。在国家版权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会积极筹建中国互联网版权工作委员会,为互联网行业著作权保护工作搭建一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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