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整容学雷锋”被指炒作 单纯整容不构成侵权

2014年04月02日10:5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果张艺冬只是单纯的整成“雷锋脸”,说他侵犯雷锋的肖像权是不能成立的,或者说成立起来比较困难。但是,他的这种行为若是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造成其他的恶劣后果,就可能触犯法律。比如说用“雷锋”去做商业广告,这就违反社会公德,构成了侵权。

  3月5日是学习雷锋纪念日,各地纷纷掀起了学雷锋做好事的热潮,但安徽“80后”草根公益人士张艺冬却另辟蹊径,选择在纪念日到来之前将自己整容成“雷锋脸”,表达对雷锋的敬意。

  虽然这一做法引来大量网友和媒体“围观”,但很多人并不买账,认为他是在自我炒作。

  整容后欲改名“雷锋”

  今年三十出头的张艺冬在合肥做生意。因长期从事公益事业,在当地小有名气。

  自去年起,张艺冬萌生了整成“雷锋脸”的念头,并在今年动起了真格。2月20日,张艺冬在合肥市一家整形美容医院免费接受了第一阶段的微整形注射手术。经过10余天的恢复期,3月3日,张艺冬身穿雷锋式军装、斜跨雷锋式书包,首次公开“亮相”,眼睛、眉毛等五官与雷锋已有些相似。之后,他还要接受第二阶段的手术。

  至于为何要“整容学雷锋”,张艺冬解释,这与他的成长经历有关。张艺冬说,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留下他和弟弟妹妹相依为命。十几岁时,他身患重病,无钱医治,幸得很多爱心人士的筹资帮助,成功做了手术。

  “是这些‘雷锋’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所以我从小就特别崇拜雷锋。”张艺冬说,整容成雷锋是想与偶像更接近一些,呼吁更多人去传承雷锋精神。他还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正准备向公安机关递交材料,改名叫“雷锋”。

  荒诞“剧情”违背雷锋精神

  对此,舆论几乎一边倒,认为张艺冬是在炒作自己。

  “学习雷锋是学习他的精神,不是模仿他的长相。”网友“正义使者”说。

  “这是一种炒作。学雷锋应该先从内心净洁私利,才能有一个好的开始,否则就是为了谋求私利。”网友“良友”说。还有网友质疑,张艺冬是在给医院“打广告”。

  “那么多人整成‘明星脸’,怎么没人说?我整个容就批我。”面对质疑,张艺冬很有“底气”地说,自己向偶像靠齐,别人干涉不了。

  对此,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直呼“匪夷所思”。他对《法制日报》记者说,张艺冬的高调整容行为和雷锋精神是明显相悖的。雷锋精神倡导的是乐于助人、默默奉献、低调行善,但张艺冬的所作所为却透露出强烈的出名意味,他特意选择学雷锋纪念日这一特殊的日子,借助雷锋的形象去自我炒作,演绎了一场荒诞剧,这不仅亵渎了雷锋精神,也消解了雷锋精神。

  熟悉张艺冬的人都知道,他长期活跃在媒体镜头前,是一名颇受争议的公益人士。他曾为骨癌女孩四处联系医院并发起募捐、通过微博为瘫痪孤儿发起救助行动,收获掌声;也曾因跪拜印有陈光标头像的展架募集善款,招来骂名。一些媒体同行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们常常接到张艺冬的短信,提供“值得宣传”的新闻线索。

  “我们不否认张艺冬做过的好事。高调行善只要对社会公序良俗没有危害,也是可以接受的,但他以‘形似’雷锋炒作,消费雷锋,是绝不能认同的。”王云飞说,大家抱着看剧的心态,一笑而过就好。

  单纯整容不构成侵权

  刻意整容成“雷锋脸”、改名为“雷锋”,是否会侵犯雷锋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呢?安徽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国平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整成“山寨明星”是否构成侵权,在业界争议较大。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没有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的,没有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肖像的,未造成他人人格尊严权利受到侵害的话,不构成肖像权侵权行为。姓名权也是如此。

  “如果张艺冬只是单纯的整成‘雷锋脸’,说他侵犯雷锋的肖像权是不能成立的,或者说成立起来比较困难。但是,他的这种行为若是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造成其他的恶劣后果,就可能触犯法律。比如说用‘雷锋’去做商业广告,这就违反社会公德,构成了侵权。”范国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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