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者抗拒抓捕时伤人该如何定性

2014年04月09日11:21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盗窃者抗拒抓捕时伤人该如何定性

  [案情]

  2012年11月6日15时许,金某龙骑摩托车搭载被告人金某,用可发射麻醉针的弓驽下乡偷狗。在盗得四只狗后,被村民何某林等人发现,于是追赶金某龙及被告人金某,金某抗拒抓捕,并从身上取出水果刀朝何某林左眼和后颈部划了几刀。经司法技术鉴定,何某林构成轻伤乙级。通过物价部门认定,四只狗的价值为人民币1243元。

  [分歧]

  被告人金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存在三种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应两罪并罚。金某所盗窃的四只狗价值为1243元,为抗拒抓捕又用水果刀将何某林致轻伤乙级,符合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两个不同罪域构成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盗窃与故意伤害之间具有吸收关系,即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盗窃是故意伤害发展所经阶段,故意伤害是盗窃发展的结果,故意伤害行为重于盗窃行为,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第三种意见认为,构成抢劫罪。金某在扎伤何某林之前,盗窃特征明显;扎伤何某林之后,抢劫特征明显。即金某由前期的盗窃行为转化为后期的抢劫行为。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理由为:

  1、金某行为可不以盗窃罪论处。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徙形、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013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 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综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结合江西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可以认定金某的盗窃数额未达到 “数额较大”标准,不以犯罪论处。

  2、金某属转化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5】8号)中,对转化抢劫的认定进行了规定: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结合本案分析,金某在盗窃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将何某林扎成轻伤乙级,本案抢劫特征明显,属转化型犯罪,故应以抢劫罪论处。

  相关阅读:

  从一则案例看共同盗窃罪的不同转化

  从一则案例看共同盗窃罪的不同转化 【案情】 某日凌晨,家住江西省弋阳县的被告人甲、乙来到上饶市带湖路被害人丙家,采用插片开门方式,潜入丙家。二人正四处翻找财物时,甲听见有人上楼梯的声音,便先行逃离,乙盗得一白色提包,包内价值数千元财物。当乙……[更多]

  从一起盗窃案看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从一起盗窃案看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案情] 2012年11月8日晚,被告人徐某在江西省丰城市某集镇上一家修车店附近,看见被害人李某停放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的驾驶台上放有10多块硬币,有把它取走的想法。当徐某拉开车门时,发现车钥匙留在车上,于是将该车盗走。……[更多]

  对进入工地实施盗窃后持刀拒捕的行为如何定性

  对进入工地实施盗窃后持刀拒捕的行为如何定性 【案情】 2013年9月23日21时左右,被告人唐某蹑手蹑脚进入某县城开发区某建筑工地,顺手拿走了值班工人刘某的钱包(内有现金900元与银行卡一张)和手机一部,正欲走开,被刘某发现,刘某拉住被告人唐某的衣袖不让……[更多]

  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成功

  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成功 4 月 2 日,经律师向公安机关提起取保候审申请书,旺苍县公安局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很快批准了律师的申请。 3 日李某被旺苍县公安局释放。 附: 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 关于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取保候审申……[更多]

  关于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关于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四川天使明月律师事务所何恩乾律师。 办公地址:旺苍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 138.8127.4671 。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业经旺苍县公安局……[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刑事辩护案例知识排行榜
刑事辩护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