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纠纷政府不受理是否可直接提行政诉讼

2014年04月09日16:4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土地权属纠纷政府不受理是否可直接提行政诉讼

  案情

  广西荔浦县农民林某、丘某因一处土地的使用权属发生纠纷,林某申请某镇政府调处。某镇政府经审查后,于 2013年5月10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某镇政府在不予受理决定书中告知林某:“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荔浦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内向荔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林某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后,在60天内没有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在3个内的2013年8月21日向广西荔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某镇政府不予受理决定、某镇政府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审理

  2013年8月23日,荔浦县人民法院对林某提起的行政诉讼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林某的起诉。林某不服,向桂林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日前,桂林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分歧

  林某的起诉引发一个争议问题:对政府作出的土地使用权纠纷调处申请不予受理决定,林某是否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换言之,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林某的起诉?

  第一种意见:林某可以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受理此案。

  理由:1、某镇政府在不予受理决定书中已明确告知林某,既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现林某按照某镇政府的告知,选择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受理;2、某镇政府对林某的调处申请,虽然作出了不予受理决定,但这属于程序性的处理,不是实体性的处理,即未将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确定给任何一方。因此,林某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不需经过行政复议即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种意见:林某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才能向法院起诉,否则,应裁定不予受理。

  理由:对政府作出的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不经此程序,不能向法院起诉。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林某与丘某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后,申请某镇政府调处。当某镇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后,林某认为此行为已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服不予受理决定,就应当按上述规定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对《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作扩大解释而非缩小解释,即:对政府作出的涉及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不论是程序性的处理决定,还是实体性的处理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都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不能因为是程序性的不予受理决定而有所例外。

  因此,林某不服某镇政府不予受理决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一种意见认为不予受理决定是程序性的,不需行政复议即可向法院起诉,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是对《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作了错误的、缩小的解释。而且,至今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对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林某收到某镇政府不予受理决定书后,未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提起行政诉讼,违反了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故对林某的起诉,应裁定不予受理。

  某镇政府在不予受理决定书中告知林某可以不经政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属于错误告知诉权,误导了林某,致使其错过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机会,并暂时不享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补救的办法,是某镇政府自行撤销其上述不予受理决定。

  相关阅读: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决定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决定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 2012年初,农民工杨某某、熊某某、黄某某受何某某的雇请到位于牟定县境内的某石材厂打工,三人工作了一年到2013年1月,包工头何某某无钱支付工资,便打下欠条给杨某某三人,三人多次找包工头何某某催要未……[更多]

  《行政强制法》实施后非诉执行案法律适用问题

  《行政强制法》实施后非诉执行案法律适用问题 《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会遇到法律冲突问题。根据行政案件法律适用冲突规则:如果调整同一对象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更多]

  专利独占许可人可否就无效宣告决定提行政诉讼

  专利独占许可人可否就无效宣告决定提行政诉讼 案情 2006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予李某名称为炉具盖板的发明专利权。2007年12月,李某与浙江美大公司(下称美大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约定:李某许可美大公司独占实施上述专利,同时授予……[更多]

  行政诉讼审前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诉讼审前程序应注意的问题 行政诉讼审前程序,有的学者称之为行政诉讼预审程序,有的学者称其为行政诉讼审前准备程序,学术界对其定义亦不统一。但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形式上定义,如审前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后至开庭审理前,为……[更多]

  浅析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判决

  浅析行政不作为案件的判决 作为是指人的积极的身体活动,是以积极的姿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是不履行法律禁止的义务;不作为是指人的消极的身体活动,是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行政不作为是与行政作为相对应的概念,它与行政作为……[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行政诉讼案例知识排行榜
行政诉讼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提示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