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值得信赖的法官”

2014年04月14日12:0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最值得信赖的法官”

  他对群众充满爱心,老百姓有纠纷,随时可以打他的电话。一年中,他庭外排解矛盾纠纷达数百起。

  他处理纠纷有耐心,为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曾二十多次上门做当事人工作,直至矛盾解决。

  他解决纠纷以公心。三年来,他审理案件近四百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

  真心为民者得民心。有人含泪给他鞠躬,有人上门给他送匾,群众称他为“最值得信赖的法官”。不久前,他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江苏省“十佳法官”。

  他,就是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庭长吕润进。

  耐心解积怨

  淳化法庭每年受理的800多件案件中,有多半是相邻关系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些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但解决起来却不容易,很多纠纷是经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后诉至法院的,被称为“骨头案”。

  家住淳化镇的王高、王荣兄弟继承了一幢父母留下的老宅,兄弟俩各拥有两间,但房产证只有一个。十几年前,哥哥王高搬到东山镇居住,将自己的两间房交给弟弟王荣保管,不久弟弟也搬出了老宅。1996年,王荣擅自将自己的房子以及哥哥的两间房作价2万元卖给了同村村民王富,王富在此房住了8年,也从未想过要过户房产证。去年初,王高听说自己的房子已被弟弟卖掉,于是向弟弟要房子。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他一气之下将弟弟及王富告上法庭。承办法官虽然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但终因双方要求差距过大,法庭最后做出了王荣将王高的房子出售给王富的行为无效的判决。随后王富又将王荣告上法庭,要求王荣按房屋买卖协议交付房屋。法庭遂判决王荣按协议向王富交付属于他的两间房屋。

  两场官司判决生效后,执行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王富一直住的是王高的两间房,房子边邻居又搭建了房屋,王富要搬迁,其已付出的装修费不仅无人负担,而且还可能因邻居房屋的拆除引发新的矛盾。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吕润进接手了这起执行案。他在仔细研究案情和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后,提出了执行和解的方案。他一次次上门做工作,又动员镇政府领导和村干部一起做工作。两个多月里,吕润进先后二十多次上门调解,最终他的执行和解方案被接受:王富不搬迁,王荣补偿王富3000元,并由王高协助王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一幢老宅引发的两场纠纷,经过吕润进调解后泯去三家怨仇。

  吕润进经常说,许多群众之间的纠纷都因鸡毛蒜皮小事而生,因处置不当结怨,案子虽小,但工作却不能简单做,如果一判了之,就会使双方怨上加怨,必须要花很大的耐心去解心结。

  真情排民忧

  吕润进长期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深知百姓对司法的实际需求。他说:“群众之间出现矛盾纠纷不可怕,关键是要畅通诉求的渠道。”

  在他的倡导下,淳化法庭24小时都有值班法官,并建立了“假日法庭”、巡回法庭。除了周五晚上,吕润进每晚都住在法庭,老百姓有纠纷,24小时可打他的电话。

  家住湖熟镇的陶老汉7年前将自己积攒的13000元血汗钱借给表弟徐某做承包工程,没想到徐某因工程不景气,一直未还此款。去年7月的一个夜晚,陶老汉在东山镇一出租屋内找到了徐某,他不知如何处理,但又怕徐某跑掉,于是就打电话找吕润进,吕润进立即从庭里赶去协调解决。经过协调,徐某在半个月内将欠款如数交到了法庭。

  吕润进对群众的事处处“上心”。每周二、四上午,法庭都要到辖区最偏远的土桥、周岗村开巡回法庭,吕润进从不缺勤。在巡回法庭,他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协调解决矛盾纠纷。一年中,他庭外化解矛盾纠纷数百起。

  淳化法庭辖区地域广,有的群众到法庭诉讼不方便。为延伸法庭的功能,他组织成立了“指导人员调解工作站”,在地方党委的支持下,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网络,使一批“编外法官”工作在群众身边。为提高“编外法官”化解纠纷的能力,他经常组织培训,还创设了“月报制度”,即将每月法庭受理案件的情况和分析、解决注意事项报送至镇党委、政府并下发给民调员,使之成为人民调解员化解群众纠纷的工作手册和指南。

  公正润民心

  曹某等三股东诉股东刘某损害企业、股东权益纠纷一案是个新类型案件。吕润进在审理中查明,该企业成立之时刘某入股8万元,几年后要求退股。担任董事长的是刘某的哥哥,在没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哥哥就以110万元现金及一辆轿车和弟弟签订了退股协议,曹某等股东认为此举不但有违企业章程,也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起纠纷涉及到股份合作制企业适用何种法律、股东退股是否损害了企业利益、曹某等三位股东代表企业提起诉讼是否应予支持等一系列新问题。吕润进研究了《公司法》有关条款以及该企业的章程,依照民法的基本原则,果断下判,判决股东刘某退股协议无效,应退还相应款项和车辆。该案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服判未上诉。该案曾被评为南京市法院人民法庭最佳裁判效果范例之一。

  在江宁法院,吕润进是审理破产案件的一块招牌。

  南京天宝水泥有限公司原是淳化法庭辖区内一家国营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吕润进接手该案后,心里想的是2000多名职工的利益。他仔细分析了该案的情况之后,提出了破产方案:由原先厂里的一些职工、干部注册一家新的公司,买入该厂拍卖的厂房、设备,换得的资金部分用于偿还债务,另一部分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等。企业资产重组后,新公司安置了所有职工。江宁区委书记称赞:“该企业的破产案件是江宁区最成功的,是个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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