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来说,我是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我是根据环境不断修正自己的目标:在建筑队当小工时,我的理想是当个保安;上函授时,想到律所工作;在律所当助理时,想当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律师;现在,我的理想是做一个能为平民百姓仗义维权的大律师。”
贾霆,知名律师,自1998年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承办过刑、民、经、行等各类案件数百件。熟悉他的同事私下对他的评价是“疾恶如仇,刚正不阿”;委托过他的当事人在锦旗上称赞他“业务精湛,道德高尚”;法庭上的对手在博弈被挫败之后,感叹于他的“逻辑严密,无懈可击”。但是谁能想到,16年前的贾霆,曾是个普通的农民?近日,记者在北京观唐律师事务所采访了贾霆。
“一封控告书”
默默无闻的农民贾霆,开始真正踏上律师的奋斗之路,要从一封机缘巧合下的“控告书”说起。
1969年,贾霆出生于河南周口,是家里的第7个孩子,目不识丁的父亲对贾霆很严厉,既不要求他干农活,也不让他做家务,放学了就让他看书学习。直到贾霆高二那年,贫困使得贾霆不得不辍学离开了校园生活。
学生时代的贾霆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偶然读了著名大律师张思之先生所写的《律师之歌》,被深深打动,由此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开始关注与法律相关的信息,甚至包括高中时所学的自修科目—应用文写作中的“控告书”。而之后发生的一起事件,让贾霆的人生之路发生转折。
辍学后贾霆就像大多数农村失学的孩子一样下地当农民,22岁结婚,1年后第一个孩子出生,生活的压力让他选择外出打工。1992年开始,没技术、没学历的他到过常州、广州,几乎是什么工作都做,在建筑队当过小工、在工厂里学过钣金工。1994年,村里小学老师紧缺,当时的校长让贾霆回家乡当了代课教师。
1995年,贾霆的同学跟村里人打架,这名同学的哥哥被打成轻伤,调解不成,打官司也很被动。这名同学找到贾霆帮忙,贾霆按照高中学的应用文“控告书”的格式帮他写了控告书。
这名同学的哥哥拿着控告书到县城找律师寻求帮助,一家律所的律师刘成宏看完这份控告书后当即表示案子他接了,另外还想和写这份控告书的农民兄弟聊聊。
后来刘成宏到村里调查取证时见到了贾霆,他直接问贾霆:“你想不想做律师?”并许诺他能用3年时间把贾霆培养成一个律师。贾霆不理解为什么这位律师这么看好他,在他看来,农民和律师的距离太遥远,这两个职业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当时农村信息闭塞,我不知道有什么途径可以让我跨越这个鸿沟。”贾霆说,“事后想来,3年时间是不够的,我真正成为一个律师差不多用了7年。”
半工半读的律师之路
贾霆当代课教师的那段时间,经常找村里一位在乡司法所上班的朋友借阅法律方面的杂志。有一次两人聊天时,朋友见贾霆对法律这么有兴趣,就问贾霆愿不愿意参加全国律师函授中心的学习班。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成立于1984年,由司法部主管,1992年,乡司法所收到了中心发来的招生简章,下面附了周口地区政法干校的地址和邮箱,而学员取得规定的全部课程单科合格证后,即可取得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取得规定专业课程8门以上合格证,并符合相关条件者,可取得法律、律师专业《专业证书》,之后就可参加当时的律师资格考试。
当时农村还没有电话,贾霆写了一封长达4页的信给周口地区政法干校,一是询问是否还在招生,二是表达自己想去学习的愿望。1个月后,政法干校的老师给他回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告诉他如果愿意的话可以随时去报名。
但当时贾霆的妻子已经再次怀孕,父亲又病重,贾霆咬咬牙去政法干校报了名,并决定如果第一次考得不理想,他就放弃。
贾霆白天去学校代课和去函授班上课,其余时间忙农活、照顾老人孩子,之后才能趁着睡觉之前自学,就这样一直坚持了3年。值得欣慰的是,贾霆第一次考试顺利通过,这也给贾霆增加了信心,终于在1998年6月拿到了专科毕业证。
此时已经颇有信心的贾霆自告奋勇来到县城的阳夏律师事务所,刘成宏此时已经是阳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成宏让贾霆做律师助理。虽然有了法律专科毕业证,但依照法律规定,要做一个独立的律师,必须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贾霆参与办理的第一个案子是1998年年底,刘成宏到福建石狮市办理一个刑事案件。贾霆是作为被告人单位推荐人的身份参与的,该案辩护律师是刘成宏,但由于他普通话讲不好,所以整个法庭辩论阶段基本都是贾霆完成的。闭庭后主审法官和刘成宏都对贾霆在法庭上的表现给予了称赞。
“2002年的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40分及格,我考了257分,而当年律师资格考试的全国通过率为6.7%。”
走了很多弯路
此后,贾霆辗转广州、乌鲁木齐、塔城和天津,期间波折不断,却始终坚守着自己律师之路的求索。
2005年6月,贾霆来到北京发展,他租住在四环外六郎庄的城中村,每月房租只要300多元。他在兴航律师事务所做了两年多的工薪律师,2007年年底,贾霆来到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栏目的合作律所—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开始做提成律师。
“在兴航律师事务所,虽然很辛苦,钱也赚得不多,但给了我机会,两年间办了几个在社会上很有名气的案子,其中包括档案索赔第一案、歌手张可可诉天涯网侵权案等,这些案件当时还是比较轰动的。”贾霆总结。
2011年,贾霆还办理过一个很轰动的案件。贵州政府官员强奸女教师,办案警察竟然以被告人戴着避孕套为由不予立案,受害人将案件始末发到了天涯论坛中,引起了贾霆的极大愤慨。更令人心寒的是,当地律师没人敢接手这个案子。于是,他给受害人回帖,表示愿意对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第二天下午,受害人就给贾霆打了电话,向他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之后,贾霆为这个案子背后复杂的人际关系担忧,于是,他向受害人建议尽快联系新闻媒体,呼吁社会舆论的支持,随即,《黔中早报》对该案进行了曝光,最终得以顺利立案并依法追究该官员的刑事责任。这就是当年轰动一时的所谓“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案”。
现在的贾霆,已经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在不断修正自己目标的同时,还自学拿到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本科文凭,并承办了刑、民、经、行等各类案件数百件。
除此之外,他还利用办案的空隙时间,写出了30多万字的办案手记。没时间休息的贾霆,把写作当做放松大脑的时机,完成了他第一本书《法庭较量》的写作,并在这32万字的办案手记的每一个案件中,传达自己的理念:仗法律之剑,扬人间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