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琰云律师:夫妻离婚福利房怎么分,离婚如何分配公租房承租权

2014年04月30日12:1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裴琰云律师:夫妻离婚福利房怎么分,离婚如何分配公租房承租权

  一、离婚福利房怎么分

  1、对福利商品房所有权的归属

  (1)离婚时需抚养子女的,若一个子女,且直接抚养人具特区常住户口,则住房归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双方各有需抚养子女的,则按有利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处理。

  (2)双方无子女(含子女成年无需扶养)的,则住房归年满35岁、有特区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的分配住房的一方。不符合条件,则住房由原产权单位收回,办理退款手续。双方住房问题由各自所在单位解决。

  (3)未得到住房者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安排住处。

  2、法院判决或调解时,对已取得房产证的,则应处理所有权归属;对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则可处理使用权,并明确购房合同权利、义务由何方承担。

  3、关于福利商品房处理后的补偿问题。离婚时得房的一方应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补偿数额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应判给未得房一方该房重置价的一半。若离婚时购房款尚未付清或分期付款的,补偿数额则应为重置价减去未交房款(不含优惠)后的一半,即补偿对方数额=1、2(重置价-未交房款。

  4、重置价的计算方法可按市房改办(1994)09号文规定的方法计算,即该福利商品房的重置价等于原购房价(不含优惠)乘以判决时的福利商品房重置价系数(系数由市房改办每半年公布一次),其计算公式是:重置价=原购房当年优惠前房价×相应系数+原交配套费(不含优惠)×相应系数(若未交配套费即地价则只计算前半部分)。

  5、关于补差问题。离婚时得房一方的补差问题,审理时可向当事人口头说明有关补差问题,但不宜写入法律文书中。

  二、离婚公租房承租权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的处理原则: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

  夫妻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但如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如原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面积较大可以分室居住的,可以调解或判令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如水、电、煤气、卫生、管理费等。如原承租面积不大不能分室居住,而且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的,亦可调解或判决公房承租方给予无承租权一方以一次性经济帮助,使无承租权一方可另外租房居住。

  4、关于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租赁关系的处理问题: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为单位自管公房,在婚前或婚后由一方向本单位申请取得所住公房的承租权,离婚时,双方均可承租该公房的,就需要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包括单位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的租赁关系,在此种情况下,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经自管房单位同意,才可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然后由承租人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登记手续。

  5、对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的处理问题

  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离婚时,如房屋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令双方分割使用,各取得分割所得房屋的部分产权。对不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可在照顾抚养子女,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将房屋部分产权分给一方,而由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对夫妻双方均争要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同意或者双方的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亦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双方的争议。

  以上就是有关夫妻离婚福利房怎么分以及离婚如何分配公租房承租权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率越来越高,而在离婚夫妻中,多数都会因离婚房产的分割问题发生矛盾,甚至是引发纠纷而诉诸法院。这主要还是因为房产的市场价值较高,且房产仍在不断的升值中。为了能在离婚时多分得房产财产,很多离婚夫妻都因此而反目。为了能在离婚时取得自己应得的房产财产,当事人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必要时咨询一下婚姻专家的律师,以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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