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曙光律师:房地产中介成立的条件,房地产中介公司有哪些义务
一、房地产中介成立的条件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不少于十五平方米的固定服务场所;
(3)注册资金不少于三十万元,仅从事咨询业务的,注册资金不少于十万元;
(4)有房地产中介服务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房地产中介公司有哪些义务
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中介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1、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2)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3)同时在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4)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3)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4)按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5)依法交纳税费;
(6)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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