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律师:房屋租赁纠纷的预防,怎样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一、房屋租赁纠纷的预防
(一)加强法制宣传
依法加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有利于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因此,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规,是广大市民和外来流动人口,了解房屋租赁知识,支持房屋租赁管理,服从租赁管理,把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自觉行为。
(二)完备法律要件
业主(出租人)要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合法地出租房屋。这里着重强调的是合法。房屋租赁关系合法,才能做到有效。合法、有效,不但能大量减少租赁纠纷的发生,而且也是当事人保护自己最为实际的措施。要使租赁关系合法、有效,首先就要依法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将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中明确的约定,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先小人后君子。其次就是合同内容不能违法。再次,房屋租赁法律关系,还要求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如出租人必须持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及合同签订后必须在10日内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
(三)加强监管
第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依法发证和登记,做到不因自己发证或登记失误而造成租赁纠纷的发生。第二,是加强检查,将整个租赁市场纳入有序的管理网络与视线中,发现非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纠纷的苗头,及时纠正和化解。第三,是加强宣传,逐渐使当事人认识到合法租赁的好处。第四,是加强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合作与配合,从不同角度履行好各自责任,减少租赁纠纷的发生。
二、怎样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一)签订有期限的书面合同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6个月以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仅仅是口头协议,即使双方曾经商量好了期限,如果产生纠纷后房主不认账,在法律上只能视为不定期合同,房主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对承租人非常不利。例如郭女士租住李先生房屋,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一年。半年后,李先生因嫌租金太低,对郭女士提出要么加钱、要么退房的要求。郭女士无奈想寻求法律保护,但是在李先生否认口头协议存在的情况下,又没有书面协议作证,法院只能视双方约定为不定期合同,郭女士的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二)租住了有问题的房屋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承租人往往会发现承租的房屋有各种各样缺陷,和房主之前的承诺不符。比如屋顶漏水,电话、闭路电视不通,没有热水供应等等,遇这种情况,完全可以让房主出钱解决,因为法律规定房主应当保证出租房的质量,并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业务。如果房主拒绝,承租人也可以自行维修并由房主承担费用。如果这些缺陷已经严重影响到承租人居住的,承租人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主返还未住期间的租金,还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三)承租期间房屋易主怎么办
即使房主在房屋租赁期间卖掉房屋,产权人变更了,承租人仍然有权利根据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继续租住。根据我国的法律,房屋的所有权变更不影响之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即“买卖不破租赁”。新的房主应按照原来约定的租赁费用收取房屋租金,不得擅自提高租金的数额。
法帮网嘉宾律师马静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