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律师田志平:过错方起诉离婚,因该怎么做?

2014年06月04日16:0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过错方起诉离婚,因该怎么做?

  两个人的婚姻从相濡以沫到横眉冷对,最终走向破裂;细细捉摸,难道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造成的吗?在日常的离婚案件中,导致夫妻离婚常见的一个原因是一方存在外遇。即便是存在外遇的过错方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中负有重大责任,但追其原由夫妻之间性格不和,家庭暴力等,没有性生活等等原因也确实起了重大的作用。下面我们主要来谈谈作为出轨的过错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方存在过错,一般有这样两种情形:一种情况是在起诉离婚前,自己已经承认出轨行为并写有保证书或者对方已经掌握了能证明自己有婚外情的相关证据。对于内容明确的保证书,比如保证书中明确说明自己与他人有婚外情,法院最终会采纳的可能性会很大,所以过错方要做好心理准备。对于内容不确定的保证书,比如说 “自己保证以后不再与异性保持密切关系”或者“保证爱老婆”这类的书面材料,不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行为,所以法院一般是不会采纳的。另外对方如果有收集到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如果证据内容不能明确证明婚外情的事实,法院一般也是不会采纳的。

  另外一种情况是一方存在婚外情,但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只是猜测和怀疑。对于这种情况,为了使自己在法庭上不至于太被动,尽量不要和婚外异性有性行为;一方面为了避免对方收集到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另一方面也是避免激化矛盾,给自己带来伤害。比如,有时在跟异性朋友谈心的时候,被多疑的配偶和家人看见怀疑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而堵门砸门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来势汹汹,明显带有重大的误解和敌意,这种情况下尽量不要开门以免造成暴力事件。此时要及时报警,在警员询问时要实事求是的陈述情况,以求解决问题。如果自己属于过错方,在离婚处理财产的时候,律师建议过错方要做出一定的让步,如果对方得理不饶人,提出过分的要求,过错方也没有必要一味的迁就,使自己遭受重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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