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
离婚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从以上可以看了如果夫妻中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确实存在难以完全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那么,可以与对方协商减免,减免的请求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如果在判决以后出现上述情况,协商不成,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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