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律师-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认定的区别

2014年07月09日15:3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认定的区别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与的区别主要在两个方面,下面,法律快车交通事故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知识内容。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统一。简言之,犯罪构成就是某行为是否构成某犯罪的标准。交通肇事罪作为业务性过失犯罪,它有着自身的特点,即该事故通常是由肇事者和被害人的共同过失造成的。肇事者有无过失,过失大小往往与能否认定交通肇事罪有着直接的关系。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是在考察该行为客观方面的基础上综合作出的,反映该行为在客观方面的一些量化特征,但是并不能全面反映行为客观方面的所有特征,比如危害结果,而危害结果是过失犯罪在客观方面必备的要件,在过失犯罪处理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交通事故责任在交通肇事面的犯罪构成中是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

  这里必须明确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有着直接的关系。应当把责任问题与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的严重后果,具备的赔偿能力和肇事行为具有的法定情形三种情况相结合起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的规定,事故责任与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存在以下四种关系: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使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安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3。在以上的所有情形中,事故责任都是不可或缺的。

  法帮网嘉宾律师: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知识排行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