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对于每一个人应该是可以避风的港湾,但对于的受害者,它却是人生凄风苦雨的起源地,是人间的地狱。如果来自社会外界的暴力可以小心避让,那来自家庭的暴力却是无处可逃……
一、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己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公害,作为一种落后、野蛮的社会痼疾,是困扰全球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人权的最大障碍。它之所以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就是因为它存活于“家庭”这个众所认为的“温暖”的地方,就是因为它受着“感情”这种糖衣的掩饰,有太多的女性,为了她们向往的 “美满”的爱情和家庭,也为了被视作比她们更重要的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她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她们痴痴的期望着,并且深信着自己的家庭总有一天会是像她们之前期望的那么美好的。她们面对自己的身心受到摧残的这个现实,没有勇气站起来指责自己“深爱”的丈夫,没有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只是等待一切会烟消云散。可是,殊不知,她们在期望一切快快过去的同时,也在等待又一场灾难的降临……
刘栓霞就是这样一名女性。1990年刘栓霞经人介绍认识了张军水,并嫁到宁晋县东马庄村。从第二年开始的12年里,她一次次地遭受丈夫的毒打,她一次次地选择了忍让和迁就。在这12年里,丈夫用尽了家里可以使用的工具来打她,包括:木棍、铁棍、皮带、椅子、铁锹、斧子、搓板、叉子、擀面杖等。2003年1月15日,刘栓霞再次被丈夫用斧头砍伤。刘栓霞终于忍无可忍了,17日,她在给丈夫做饭的过程中投入毒鼠强,张军水吃后不久就咽气了。
2003年7月上旬,宁晋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栓霞有期徒刑12年。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家庭暴力而引发的家庭悲剧。
20世纪70年代以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30年来的各种调查和研究表明:家庭暴力是一个跨越国界、意识形态、阶级、种族和少数人群体的全球问题,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男性,妇女、儿童是主要受害者。北京日报报道说,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
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方面人身权力的强暴行为,根据家庭暴力中施暴者所用的手段及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三种。
(1)、身体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中发生的对受害者的心理及身体造成伤害的殴打、摧残行为。
(2)、性暴力是一种特殊而又隐秘的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包括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而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性暴力中,主要表现为“”行为。
(3)、精神暴力又称“冷暴力”,是一种情感心理的控制。在家庭生活中,长期不说话,不过性生活,威胁恐吓,精神上忽视漠视,甚至有些男性将婚外性行为带至家中等对家庭成员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或痛苦的直接和潜在的行为。调查发现,精神暴力频频出>现在知识分子家庭里。专家分析说,知识分子往往自尊心强、好面子,不善于宣泄和表达,但对感情和精神的要求比一般人更加细致、更高一些,“冷暴力”所造成的精神伤害也就更加突出。事实上,精神冷暴力并非新生物,而是随着人类家庭的产生而来,只是近几年人们更加关注生活的质量,更加关注精神的健康和人文的状态,“冷暴力”才逐渐受到法律界和社会的重视。
除此之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家长打自己的孩子”这一长期被忽视的‘家庭暴力’,以及妻子虐待丈夫、子女虐待父母等家庭暴力,也逐渐日渐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二、家庭暴力产生的综合原因
中国的妇女问题专家巫昌桢认为,根深蒂固的夫权观念和经济转型期社会关系的剧烈变化导致人们的心理极不稳定,生活理念的多元化也使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加大,这些都成为家庭暴力增长的原因。
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雄厚资金的同时,西方盛行的享乐、个人主义、性自由及性解放思潮等价值观念也如潮般涌入中国,与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关系的稳定所需要的高度责任感发生了矛盾冲突。人们的家庭观念逐渐淡漠,家庭成员的价值观念开始更多地向个人倾斜,家庭不再是人们赖以生存和依靠的空间。社会中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的蔓延,导致家庭人际关系的紧张,和谐美满的家庭环境遭到了破坏。丈夫在外寻花问柳,“包二奶”、“养小秘”,为摆脱家中的妻子,不惜肉体上摧残、精神上折磨,以逼迫妻子同意离婚,导致家庭暴力的屡屡发生。
2、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认为女性的理想角色就是局限于家庭范围内,恪尽本分地做个贤妻良母,在家中孝敬公婆、照顾子女、操持家务。
3、妇女自身的思想观念;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仍残留在一些人的脑海中,认为男人是家庭的主人。而女性则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依附于男人而存在。
4、公众的一般心态;全国妇联权益部历时3年的项目“在试点省份共享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战略”中的公众对家庭暴力认知情况抽样调查报告表明,有 43.7%的被访者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丈夫打妻子,很多时候是因为妻子蛮横不讲理”,还有25.5%的被访者同意“妻子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丈夫可以打妻子”。 可见,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当男人运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统治奴役女性时,是被容忍和允许的,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为了维护家庭的“面子”而极力掩盖,认为那是家丑,同时惧怕遭来丈夫更大的暴力,于是默默忍受,不愿声张。部分女性经济地位的相对低下,认为自己是靠丈夫而生活的,丈夫为了养家,在外面奔波劳累,回到家中发发脾气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此种种原因,导致女性成为家庭暴力中受害程度最深的对象。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据广东省妇女联合会调查显示有86%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可见家庭暴力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家庭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会逐步升级,演变为恶性事件,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伤害事件时有发生,从而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危害:
1、导致婚姻破裂、家族解体;丈夫对妻子施暴,使妻子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同时也损害了家庭的和睦、夫妻间的感情。妻子面对残暴的丈夫,心中已无爱意,只有选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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