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荣成市哈理工家园住宅小区一期
二、项目概况:荣成市哈理工家园住宅小区位于威海荣成市学院路2006号,是威海市都市化大型综合社区,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9.73万平方米左右,小区室外配套项目基本施工完毕,现对小区内的道路硬化、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喷泉、喷淋等项目进行专项发包,欢迎具备施工条件的相应单位前来报名登记,并准备投标。
三、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2、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企业须已办理在威海地区的登记注册,具有在威海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威海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4、本项目需委派两名项目负责人:
A、园林绿化工程负责人一名:园林绿化工程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和近两年内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B、房屋建筑工程负责人一名:房屋建筑工程负责人必须具有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资质,并在近两年内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承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限内。
6、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7、企业近两年内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提供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资料。(类似工程是指①一项或以上单项工程绿化面积10000平方米或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②一项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承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9、拟定参加本工程组织架构中的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且符合威海市申办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其中必须拟委派一名中级(或以上)的园林工程师为园林绿化技术负责人;至少两名具有一年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园林技术人员),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及近三个月有效的社保缴款证明材料。
10、须提供《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企业主要负责人,B类:项目经理,与报名项目经理一致;C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报名人员一致)。
11、投标申请人没有参与本项目设计、前期工作、招标代理和工程监理;
12、投标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论仲裁和诉讼。
13、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良行为记录而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企业(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均不能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资格预审的企业,一经发现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即取消其资格预审、投标、中标资格。
四、投标申请人须知
1、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如招标人核查发现有虚假填报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将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的权利。
3、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要求盖法人公章,递交资审文件的复印件必须能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对未能提供原件核查部分视作该项不通过。
4、 资格预审申请书统一采用A4纸幅,申请书需编制目录顺序。
5、 招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人具有对投标申请人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利。
6、投标报名及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和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效证明到场并签名,及签署诚信声明。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审查办法按本第三款)。
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6名(即<6名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6名,所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为正式投标人。